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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股份:近日股票累计换手率49.72% 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积极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3-11-07 09:06

11月7日个股公告精选:

1、白云机场:10月旅客吞吐量577.3万人次 同比增长152.47%

白云机场公告,10月起降架次39389架次,同比增长79.9%;旅客吞吐量577.3万人次,同比增长152.47%。

2、风语筑:中标1.09亿元九派乡村振兴科技转换中心项目

风语筑公告,近期参加九派乡村振兴科技转换中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总金额合计约为1.09亿元。

3、通光线缆:子公司预中标9494万元国家电网采购项目

通光线缆公告,子公司预中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十五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五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中标物资品类为导地线,中标金额为9494万元。中标金额约占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4.56%。

4、侨源股份:子公司与通威太阳能签订大宗高纯度管道氮气制备综合运维服务合同

侨源股份(301286)公告,全资子公司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与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签署了《管道气体制备综合运维服务合作协议》,协议金额约3.75亿元(含税)。

5、石化油服:子公司中标8.98亿元工程

石化油服(600871)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EPC项目,该项目管道全长178公里,中标金额为8.98亿元(含税),约占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2年营业收入的1.22%。

6、长城汽车:10月份总计销售汽车13.13万台 同比增长31.04%

长城汽车(601633)发布10月产销快报,10月生产汽车总计139248台,同比增长32.97%;10月销售汽车总计131308台,同比增长31.04%。10月海外销售35350台,1-10月累计销售247046台。10月新能源车销售30551台,1-10月累计销售200897台。

7、上汽集团:本年累计销售整车386.88万辆 同比减少9.47%

上汽集团(600104)公告,10月份上汽集团整车销量49.14万辆,同比减少2.36%;本年累计销量386.88万辆,同比减少9.47%。

8、保利发展:10月签约金额331.13亿元 同比减少23.02%

保利发展(600048)公告,10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179.5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1.26%;实现签约金额331.13亿元,同比减少23.02%。1-10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2098.1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83%;实现签约金额3682.67亿元,同比增加1.42%。

9、广汽集团:10月汽车销量22.44万辆 同比增长5.65%

广汽集团(601238)公告,10月汽车销量为22.44万辆,同比增长5.65%,本年累计销量为201.87万辆,同比下降0.92%。

10、天龙股份:近日公司股票累计换手率为49.72% 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天龙股份(603266)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最近六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换手率为49.72%,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11月6日,公司股票市盈率(TTM)为68.03,同期申万汽车零部件市盈率(TTM)为25.79,显著高于同期行业市盈率,股价严重偏离同行业上市公司合理估值

11、农发种业:拟收购华成种业18.39%股权

农发种业(600313)公告,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小麦、玉米和大豆种子业务的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288.12万元收购安徽现代农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基金”)所持有的安徽华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成种业”)18.39%股权。公司在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后,将与华成种业的其他股东——现代种业基金以及其他29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新增华成种业

12、大北农:10月控股及参股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当月合计为7.84亿元

大北农(002385)发布10月份生猪销售情况简报,10月控股及参股公司生猪销售数量合计为47.32万头,1-10月累计为463.36万头;销售收入当月合计为7.84亿元,1-10月累计为75.54亿元;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商品肥猪当月销售均价为14.88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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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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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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