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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连板天威视讯:目前建成的数据中心尚未正式投产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3-11-13 09:07

11月13日个股公告精选:

1、益生股份:10月白羽肉鸡苗销售收入1.74亿元 环比增5.17%

益生股份(002458)公告,公司10月白羽肉鸡苗销售数量5206.98万只,销售收入约1.74亿元,同比变动分别为4.77%、-11.64%,环比变动分别为-6.34%、5.17%。10月种猪销售数量952头,销售收入292.51万元,同比变动分别为59.20%、41.42%,环比变动分别为247.45%、166.82%。

2、威海广泰:与TCR签订重大销售协议 预计总额约8亿至10亿元

威海广泰(002111)公告,近日公司与TCR International NV(简称“TCR”)签订重大销售协议,TCR在未来三年内将向公司购买电动食品车150台/套、电动摆渡车150台/套,合计金额约8亿元人民币,以及一定数量的移动式充电电源,具体金额将根据履约情况确定,且TCR将成为公司电动食品车、电动摆渡车及移动式充电电源在欧洲、中东和美国市场的独家经销商。如协议全部履约,预计总金额约为8亿-1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近三年合计出口营收的386.67%-483.34%。此次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将增加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284万美元。

3、倍加洁:拟投资控股善恩康公司 实现第二增长曲线

倍加洁(603059)公告,为打造公司第二主业,实现第二增长曲线,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以2.13亿元取得善恩康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简称“善恩康”)52.0006%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善恩康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善恩康主要从事益生菌全产业链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口腔护理、湿巾等业务,实施此次交易有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善恩康原实控人承诺善恩康2024年、2025年、2026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3000万元,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此次交易预计会形成商誉1.4亿元。

4、七连板天威视讯:目前建成的数据中心尚未正式投产

天威视讯(002238)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称,中广电传媒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企业,中广电传媒与北京点众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短剧产品,其中河马剧场品牌归属于点众科技,中广电传媒作为平台方和管理方,对产品内容进行审核把关。2023年中广电传媒短剧业务(含河马剧场)预计利润不超过300万,中广电传媒公司2023年整体利润预亏。中广电传媒非公司财务合并报表企业,河马剧场的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另外,关于公司数据中心机房算力的相关情况,公司目前建成的数据中心尚未正式投产,未产生业务收入,且目前没有提供算力服务。

5、三湘印象:筹划控制权变更 交易对手方为国有控股公司

三湘印象(000863)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控人黄辉通知,其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具体方案涉及股份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如顺利进行,预计股份转让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26%,同时公司拟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的股份。此次交易对手方为国有控股公司,主要从事地产开发相关业务。此次交易事项需有关部门进行事前审批。公司股票自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

6、正元智慧:公司实控人、董事等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正元智慧(300645)披露公司实控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进展情况:11月11日,公司分别接到公司实控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坚家属、陈英家属和周军辉家属收到公安机关书面通知书的通知,陈坚及陈英被公安机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均系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周军辉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11月12日上午紧急召开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同意在陈坚被调查期间,由董事陈艺戎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责;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根清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此次案件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

7、英飞拓:拟公开挂牌转让英飞拓系统公司81%股权

英飞拓(002528)公告,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优质主业,公司拟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英飞拓系统”)81%的股权,挂牌底价约2.1亿元。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英飞拓系统19%的股权,英飞拓系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优化英飞拓系统资本结构以促进出售英飞拓系统81%股权交易执行,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对英飞拓系统增资约9.24亿元。债转股增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交易对方摘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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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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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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