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五月策略会邀请您的加入!

武小松 来源:武小松 18-05-01 16:27

五月市场展望:or

今晚21点,实战课加码《五月实战策略会》60分钟干货满满!

这个五月,会是去年5月的翻版吗?


五月策略会邀请您的加入!

2018已经过去整整4个月,市场经历了许多。简单概括,市场干了两件事:

第一件,蓝筹股从加速(1月)到见顶(2月)到崩塌(3-4月)

第二件,科技为代表的新经济板块逐渐走强,涌现出工业互联网、国产软件、自主可控、芯片半导体等分支。

两件事的发生导致上证指数创业板指数,上证50指数和创业板50指数遥相对应,分化显著。

四月之后,两者的脚步开始趋同。上证于2月9日,4月18日和4月23日分别作出3062/3041/3045点三根长下影低点;而创业板在见到1918点之后,同样开始连续的回撤,一度接近1700点。

五月已来,这会是一个怎样的五月?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展望,分为乐观预期和悲观预期(也就是红或黑两种可能):

【乐观预期】

指数将在大盘蓝筹见底的基础上,走出明显的向上行情,支撑这种概率的论据大致以下几点:

1)技术面:上证指数日线连续回踩3050点一线,3000点一带政策底意味较浓。同时,月线也已经3连阴,月线KDJ指标非常低(J值已经为-4以上)。

2)资管新规落地,过渡期延长到2020年年底,超出市场预期。之前白马股抛售潮中,很大一部分为资管计划被动抛售导致。且一季报预告结束,地雷股将大幅减少,业绩不确定性因素暂时消失。

3)距离A股纳入MSCI指数还有1个月时间,5月中旬将发布最新股票池,市场进入MSCI时间。虽然MSCI大部分为被动配置,但一定意义上封杀了市场大幅下跌的可能,且目前蓝筹白马估值合理,并不高估,所以即使蓝筹股不会大幅上涨,也会为市场迎来不错的稳定预期。

4)周边环境方面:中美贸易摩擦将进入磋商谈判阶段,虽然仍存变数,但能坐下来谈总是好的;此外半岛局势突然逆转,最牛80后一夜之间似乎想明白许多事,不管其是否心怀鬼胎,短期对全世界都是件好事。5月预计会举行历史性的“特金会”,预计前景乐观。

5)主题方面:在大盘稳定的前提下,依然看好“强国主线”。无论是科技、军工,都是行情走出阴霾的希望。

【悲观预期】

指数将在短暂反弹后继续延续4月弱势寻底格局,如此上证指数则难言3000点就是最后低点。市场在悲观预期下往往跌过头,所以即使长期来看3000点仍然是重要的A股支撑,但短期则可做一个挖坑动作。如主板如此,创业板则反而会有补跌风险,创业板自2月初1571点以来,突破多条中长期均线,目前均线缠绕,市场等待进一步走强的方向,所以可谓上下亦可的阶段。可见,主板的方向选择,显得很重要。


悲观预期下,市场有如下可能特征:

1)消费白马股弱反之后继续下跌,蓝筹(金融地产周期为主)展开新一轮的下跌。

2)前期强势板块补跌开始:医药、科技、军工、创蓝筹。

3)市场低迷,成交量萎缩,再度寻找大级别低点,预计到7月前都没有趋势性的大行情机会。

伴随这种可能的外部推动因素可能有:朝鲜半岛局势再生变化、中兴事件发酵(引发更大制裁或其他公司如华为等受新的调查)等。

以上给了大家两种不同方向的预期,您倾向哪一种?其实市场变化不会一天就完成,上文给了大家许多观察的方向和点,只要跟着市场走,仔细甄别,就不难在运动战中判断市场想要做什么。比如,这里观察蓝筹股的方向选择,尤其是近期企稳的银行保险、券商、及部分大地产和周期股,如果能继续放量上行,则上证无忧,上证无忧则中小创无忧。如此判断,不会有大的差错。


*******************************************************

晚上21点欢迎学员准时收看实战课直播《五月实战策略会》。

非学员可等待1-2天,本视频将以提高班形式,用最低廉的价格分享给大家(请关注明天我的砖家团“说说”文章)


五月策略会邀请您的加入!

实战课链接:http://njdx.aniu.tv/Ugclive/ugcpack/id/45496.shtml

五月策略会邀请您的加入!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