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村长自从2月8号到任以来做了很多事情,也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第1次公开表态却是在这个方向:法治兴则市场兴。
我的理解三个方面
1,上面的思想统一了,办好资本市场,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技术性的,局部性的措施是摁起葫芦起了瓢,不能全面解决问题
2, 加快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债券监管等各领域立法修法,及时评估完善业务规则,从制度上保障资本市场良法善治方向。
这条意思是我们原来关于上市公司、券商、基金公司、还有发债机构等等市场主体的监管规则有很多不完善,以后会及时修改,妥善执行。
3, 优化行刑衔接机制,啥意思?以后要行政、民事和刑事立体追责,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不再一罚了之,而是要进行民事赔偿,对“首恶”精准追责、大力追赃,看到这条大家都应该放心了,这是真正落实以投资者为本,这说明什么,行政处罚措施可以直接对接到刑事执行,偷5000块钱坐牢,骗5,000万逍遥的事情,将来可能就不会再有了。操纵市场,除了罚款还要向股民赔钱,一定要把这些骗股民钱的人送进去踩缝纫机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和村长一起开会的不是普通人,是最高立法机构加上公检法司五大核心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当然还有学者专家和律师这些社会面的代表,对于推动下一步的良法善治的改革,力度之大已经给市场充分预告了。我们一起期待这一次能达到标本兼治、扭转乾坤的效果
老毛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的确是欢欣鼓舞,不过作为一个金融老兵,老毛个人建议,金融行业是全社会最具活力和创新的行业,美国有200多年的金融历史,现在创新手段还在不断翻新,法律的监管也在不断的跟进完善,我们的金融实践不过短短的40多年,如果各项基础大法太过于严格刻板,就会限制社会创新的空间,难以和美帝pk,实现金融强国的目标,在立法的同时,考虑未来创新,可以给村委会授权更多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的空间,比如说券商你可以创新,但是村里可以及时监管处置,把不确定性的雪球和dma风险及时控制在一定范围,实现村委会擅自的目标,把村委会从审核公司上市材料、应付投资者投诉举报等繁琐的事务物性工作解放出来,重点做好两件事,一个提供良好的制度供给,第二保障制度的实施,保障金融活力,及时纠偏纠错。
真的这样做了,何愁不来10年的大牛市?想想都很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