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比亚迪:年净利润同比增长80.72% 拟10派30.96元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03-27 09:01

3月27日个股公告精选:

1、比亚迪: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80.72% 拟10派30.96元

比亚迪披露年报,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023.15亿元,同比增长42.04%;净利润300.41亿元,同比增长80.72%;基本每股收益10.32元。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96元(含税)。Q3净利104.13亿元,据此计算,Q4净利86.74亿元,环比下降16%。

2、中国电信:2023年净利润304.5亿元 同比增长10.3%

中国电信披露年报,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078.43亿元,同比增长6.9%;净利润304.46亿元,同比增长10.3%;基本每股收益0.33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合计人民币约82.36亿元。小财注:Q3净利69.48亿元,据此计算,Q4净利33.45亿元,环比下降51.86%。

3、福莱特: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0%

福莱特披露年度报告,2023年净利润27.6亿元,同比增长30%,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

4、盛德鑫泰:一季度净利同比预增136%-161%

盛德鑫泰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4750万元-5250万元,同比增长136.13%—160.99%。报告期内,公司主业聚焦火电超超临界锅炉制造行业,受益于下游订单激增,公司同期在手订单相应增加。Q4净利4156.86万元,据此计算,Q1净利预计环比增长14%-26%。

5、国联证券:2023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2.51%

国联证券披露年度报告,2023年净利润6.7亿元,同比下降12.5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元。

6、长电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 股票复牌

长电科技公告,大基金将其持有的1.74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4%)以29.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芯电半导体将其持有的2.29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9%)以29.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本次股份转让后,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将持有公司股份4.0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磐石香港的控股股东为华润集团,磐石香港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润”)。各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完成长电科技股份交割及长电科技董事会改组后,长电科技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公司股票3月27日复牌。

7、中国电建:子公司签署约70亿元煤矿基建和剥离工程项目合同

中国电建公告,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英国GCM资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孟加拉国普尔巴里煤矿基建和剥离工程项目合同,合同金额约为70.6957亿元人民币。

8、5连板宁科生物:控股子公司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 如未能在3个月内恢复生产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宁科生物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完成当前批次产品包装入库后进入停产状态,截至目前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仍存在流动性问题,并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仍存在无法正常生产的可能性。如中科新材未能在3个月内恢复生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日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9、三连板圣达生物:目前主营业务未涉及预制菜领域

三连板圣达生物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近期,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股吧等平台对公司相关业务讨论,内容涉及预制菜等热点概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主营生物保鲜剂类产品主要应用于肉制品、乳制品、卤制半干豆腐、饮料及方便食品等的防腐保鲜,未涉及预制菜领域;主营维生素类产品主要应用于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日化及药品等领域,不涉及食品防腐保鲜。

房光明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19080001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