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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又历史新高,A股即将选择方向!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05-16 09:02

周三,市场全天震荡走低。两市共计成交7611亿元,较上个交易日缩量635亿元。盘面上,房地产、ST板块、化工、贵金属等板块涨幅居前,证券、电力、Sora概念、CRO等板块跌幅居前。美股周三收高,三大指数均创盘中与收盘历史新高。大型科技股多数走高,热门中概股多数上涨。美国4月CPI报告显示通胀降温,使市场预期美联储将在2024年加快降息步伐。

技术上看,沪指缺口已补,接下来是3100点强支撑位,操作上继续保持观察,要么指数行情高股息业绩线突围,要么题材股活跃,如继续左一天右一天人气继续低迷,就需要继续耐心等待了。

【热点前瞻】

1、五部门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 充电桩产业链将迎来正向驱动

相关概念股:盛弘股份道通科技双杰电气

2、百度首发L4级自动驾驶大模型 首批将部署千台无人车

相关概念股:联创电子永新光学

3、供应紧张叠加库存降至3年低点 工业酸一铵大幅涨价

相关概念股:川恒股份川金诺

4、杭州临安拟收购一批商品房 机构看好去库存政策前景

相关概念股:伟星新材兔宝宝

5、乘坐邮轮入境免签 邮轮经济将进入黄金发展新阶段

相关概念股:渤海轮渡三峡旅游

6、五部门携手 组织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相关概念股:长安汽车比亚迪

7、国内外产业共振下Robotaxi规模化商用或迎转折点

相关概念股:中海达豪恩汽电中鼎股份

8、政策、产业等多个层面均有重大突破,低空经济正处于加速落地阶段

相关概念股:万安科技广联航空深城交

9、多地发布以旧换新方案,家电行业5月排产量同比增超15%

相关概念股:小熊电器火星人华帝股份

9、第八届中俄博览会将于5月16日至21日在哈尔滨举行

相关概念股:久祺股份运机集团

10、中国至美国海运价一周涨近40%,上万美元运费重现

相关概念股:宁波远洋中远海控

【个股公告】

大众交通:拟向国联证券出售所持有民生证券2.20亿股股份

常青科技:拟以100亿元投建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

4连板南京化纤:目前主营业务仍为纤维素纤维、PET结构芯材

2连板精伦电子:公司已连续五年亏损且收入规模较小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大连电瓷:拟2350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持股47%,主投新材料、工业机器人等领域

兆新股份:拟不低于1.5亿元转让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朗源股份:拟8500万元出售优世联合资产

合纵科技:控股公司拟转让贵州雅友55%股权,贵州雅友不再并表

青龙管业:与山西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水务签订5015.5万元管材销售合同

达实智能: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签署1098.8万元启德大厦智能化项目

海天股份:与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供排水、光伏、水体治理等领域开展合作

ST爱康:与赣州南康建发签署股权合作协议,南康建发3.5亿元增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持股51%

高铁电气:中标5966万元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接触网关键零部件JC07

浙农股份:控股企业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指定交割厂库

海正药业:获得兽药产品赛拉菌素滴剂批准文号批件

欧林生物: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获批开展临床试验

海思科:获创新药HSK39004吸入混悬液IND申请受理通知书

东方生物芬太尼尿液检测试剂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凯普生物: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试剂盒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ST富润: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

兆新股份: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利欧股份: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因涉嫌短线交易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

雅本化学:终止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嘉必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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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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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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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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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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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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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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