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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伟达又大涨 楼市又来利好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05-29 09:01

美股周二走势分化,道指收跌逾200点,纳指站上17000大关创历史新高。大型科技股多数上涨,英伟达突破1100美元,市值首超2.8万亿美元。热门中概股多数上涨。

周二,A股市场全天震荡调整。两市共计成交7417亿元,较上个交易日缩量331亿元。盘面上,电力、智能电网商业航天、小金属等板块涨幅居前,高速连接器房地产、文化传媒、跨境电商等板块跌幅居前。

【财经要闻】

1、深圳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首套房首付最低20%;广州首套房首付最低15%,取消利率下限,鼓励规模化租赁机构收购存量商品房。

2、550亿元!维信诺拟在合肥投建AMOLED生产线项目。

3、深夜突发!上交所公告,决定终止*ST同达、*ST碳元以及*ST园城的股票上市。三家公司均因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不符合上市规则而面临退市。

4、新能源汽车龙头比亚迪发布最新一代插电式混合动力技术——第五代DM-i双模混动系统。

【热点前瞻】

1、江苏省发布分时电价政策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相关概念股:东方电子江苏国信国网信通

2、显示巨头纷纷投资AMOLED产线 下游应用持续拓展

相关概念股:清溢光电彤程新材

3、蓝箭鸿擎申请一万颗星座 产业链公司受关注

相关概念股:上海瀚讯派克新材

4、全球首台生物计算机启用!人脑类器官驱动、能耗节省百万倍

相关概念股:诚益通成都华微

5、江苏发布分时电价政策 储能助力削峰填谷望迎来爆发

相关概念股:华自科技金冠股份

6、1140亿元!国有六大行拟向国家大基金三期出资

相关概念股:湖北宜化格林达

7、水利部审议数字孪生水利一体化监测感知夯基提能行动方案

 相关概念股:青龙管业东宏股份

8、电力需求飙升+能源转型推动核电领域复兴

相关概念股:中核科技中国核电

9、布局航天产业,沙特主权基金宣布成立卫星与太空公司

相关概念股:上海瀚讯上海沪工天银机电

【个股公告】

安通控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股票自5月29日起停牌

3连板郴电国际:股东汝城水电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利润造成影响

百龙创园(605016)年产3万吨可溶性膳食纤维项目和年产1.5万吨结晶糖项目已正式全面投产

龙泉股份(002671)签订9429.94万元夏津县水利工程合同,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51%。

鼎阳科技(688112)正式公开发布SDG1000X Plus系列任意波形发生器。

风光股份(301100)全资子公司拟90万瑞士法郎取得Fengguang Europe AG 90%股份。

棕榈股份(002431)合计中标3.69亿元项目,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11%。

银星能源(000862)拟2.196亿元投建71.99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利源股份:已与相关媒体取得联系 对报道中严重失实情况予以说明

*ST西域: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5月30日起复牌

翰宇药业:与三生蔓迪签署《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合作协议》

襄阳轴承:实控人贾志宏被判无期徒刑

二连板华钰矿业:公司主营产品锑精矿 近段时间涨价幅度较大存在较大风险

2连板神马电力:公司滚动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3天2板明星电力: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下跌的风险

国能日新:电力交易产品及虚拟电厂产品占公司业务比重较小

百奥泰:与STADA就BAT2506(戈利木单抗)注射液签署授权许可与商业化协议

房光明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19080001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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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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