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除了股票质押排雷,你还需要懂商誉减值风险

田野 来源:田野 18-06-28 13:59

近期高比例股票质押个股频频爆雷,风险一旦触发个股就会爆出连续跌停,众多投资者后知后觉,追悔莫及。

但A股市场中肯定不仅仅是只有这一颗暗雷会伤害投资者的利益,本文简要的介绍一下A股投资过程中的另一个雷区——高商誉陷阱,希望能够对广大投资者有所帮助。

除了股票质押排雷,你还需要懂商誉减值风险

首先先简要介绍一下商誉,商誉简单来说就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如果您觉得有一些晦涩,下面举一个好理解的例子。

假设老张家有一个面馆,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准备收购对面的早餐铺。早餐铺桌椅板凳算一算100万元,但由于早餐铺生意很火爆,老张需要出更贵的200万才能将早餐铺买的过来,那么在会计处理上,200万减去100万的差额,也就是多花的钱,就记在了商誉。

如果明年早餐铺突然门可罗雀,不赚钱了,老张只能忍痛将这100万的商誉计做减值处理,记在当期损益中。也就是说老张的面馆还没开张,会计处理上就已经先亏了100万元了。

换做上市公司,就是上市公司在对外收购过程中,收购价格会相对于被收购公司的净资产更高,这部分要记在商誉科目中,一旦被收购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就需要计商誉减值。

大家会直观感觉,商誉在并购活动中,仿佛是不划算的名词,但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举两个例子大家参考一下。

第一个是美的集团,最近一个报告期美的集团账面上商誉的额度是287亿,比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市值还要高,那这是不是一个陷阱呢?美的集团的商誉是由于收购库卡机器人带来的,而库卡机器人是世界四大机器人厂商之一,从公司资历上来看,它成立于1898年, 在工业机器人特别是汽车工业方面享有极高声誉。 在奔驰、宝马、保时捷、奥迪、大众、 福特、戴姆勒 ,库卡机器人无处不在。显然,收购这种国际领先的公司,付出比净资产更高的价格是值得的,美的集团的商誉也很难发生减值。

除了股票质押排雷,你还需要懂商誉减值风险

第二个是沃森生物,2014年沃森生物收购了一家账面净资产0.48亿元的公司,花费了3.5亿元,其中溢价部分计入商誉,溢价很多,但收购完成后不到一年就计了减值1.16亿,当年更是总亏损9.24亿,简直天雷滚滚。

那么我们如何规避商誉风险呢,下面列几个大原则供投资者参考

1::上市公司总资产不高,低于50亿元,而商誉的占比却很大,能够达到10亿以上。甚至于有的公司有一半资产全部是商誉,说明上市公司规模不大,却愿意花高溢价进行收购,其中可能有鬼。

2:上市公司行业归类大多属于文化传媒或高科技行业,尤其是广告,影视,游戏,互联网等公司最多,因为这些公司对外收购活动较多,所收购的公司隶属于实体经济范畴的较少,资产价值很难评定,因此商誉也更容易发生减值。

3:上市公司频繁通过资本运作进行转型,或多个不相关的行业同时发展,频繁转型,因此诞生了收购的需求,也就诞生了商誉减值的可能,跨行业去做自己不熟悉的事情做错的概率会变大。

4:最后一条建议,详细的评估上市公司所收购项目,并评估是否有商誉减值可能,是最保险的方法。

投资高商誉比例公司究竟有多坑?笔者选择了账面商誉额度大于20亿元而上市公司总资产小于40亿元的公司进行了投资策略回测,时间维度是最近的一年时间,回测结果令人瞠目结舌,各位投资者是否在无意中踩了地雷呢?

除了股票质押排雷,你还需要懂商誉减值风险

除了股票质押排雷,你还需要懂商誉减值风险

笔者最后给大家发一个小福利,目前上市公司中商誉大于20亿且总资产小于40亿的公司如下,请大家适当规避。基本都是长期走下降通道的股票,抄底切勿抄到炸弹。

除了股票质押排雷,你还需要懂商誉减值风险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