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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大利好,今天的A股稳了!

积极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07-11 08:53

消息面上,证监会:依法批准暂停转融券业务,进一步强化融券逆周期调节;进一步强化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降低程序化交易的消极影响。提振市场信心,今天的A股稳了,有望展开反弹行情。

美股周三收高,三大股指涨幅均超1%。纳指与标普500指数再创历史新高。标普500指数首次突破5600点。科技股走高,半导体指数涨超2%续刷新高。热门中概股涨跌不一。

周三两市1544只个股上涨,3656只个股下跌,成交额6776亿,较上个交易日缩量467亿。三大指数均下跌。板块方面,能源金属、汽车整车、专业服务等板块涨幅居前,煤炭行业、教育、电力行业等板块跌幅居前。

【热点前瞻】

1、国家能源局推进油气勘探开发 行业投资规模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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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造直播行业新时代 抖音宣布推出VR直播

相关概念股:丝路视觉宝通科技

3、卫星互联网快速发展推动需求增长 锗价创历史新高

相关概念股:云南锗业驰宏锌锗

4、百度萝卜快跑刷屏 无人驾驶出租车商业化加速

相关概念股:四维图新万马科技

5、加速入局无人驾驶领域 济南青岛开放测试道路

相关概念股:金溢科技万安科技

6、需求加快释放 AI PC市场有望迎来爆发期

相关概念股:智微智能英力股份

7、PCB行业景气度持续回暖 关注产业链上游

相关概念股:宏和科技华正新材

8、三星确认首份2nm芯片订单,半导体行业拐点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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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内唯一,红旗第三代L4级自动驾驶进入无人化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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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I服务器与笔电升级带动高容值MLCC量价齐升,这两家行业龙头订单交付及高容MLCC实现突破

相关概念股:风华高科三环集团

【个股公告】

日久光电:预计上半年净利润3000万至3600万元,同比增长1536.84%至1864.21%

新宏泽:预计上半年净利润2750万元至3550万元,同比增长1032.99%-1362.59%

国城矿业:预计上半年净利润4030万至4950万元,同比增长1040.42%至1300.76%

河化股份:预计上半年净利润215万元至320万元,同比增长502.75%-797.11%

龙泉股份:预计上半年净利润1400万元-2000万元,同比增长427.78%-653.98%

淳中科技:预计上半年净利润3700万至 4070万元,同比增长460.15%至516.16%

中国重工:预计上半年净利同比增长160%-202%

长城汽车:预计上半年净利同比增长377%-436%

瑞芯微:上半年净利同比预增543%-686%

浪潮信息:上半年净利同比预增75.56%-107.48%

潞安环能:预计上半年净利同比下降56%至61%

万泰生物:上半年净利同比预减85.9%至82.96%

牧原股份:预计上半年净利润7亿元—9亿元,同比扭亏

众信旅游:预计上半年净利润6500万元-8000万元 同比扭亏

鼎信通讯:中标4.7亿元南方电网公司2024年计量产品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

双杰电气:中标3.2亿元南方电网公司项目

科陆电子:预中标约3.48亿元南方电网招标项目

林洋能源:预中标约3.22亿元南方电网项目

海兴电力:预中标约2.52亿元南方电网招标项目

东方电子:预中标约2.17亿元南方电网招标项目

友讯达:预中标1.34亿元南方电网公司2024年计量产品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

通化东宝:终止可溶性甘精赖脯双胰岛素注射液研发项目

华神科技: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交建股份: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万马股份: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房光明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19080001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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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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