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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巨无霸合并 工信部拟实施大规模设备数字化改造更新

乐观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09-03 08:59

消息面上,中国船舶宣布拟吸收合并中国重工,诞生世界第一大旗舰型造船上市公司;国务院印发意见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扩大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工信部:拟实施大规模设备数字化改造更新。

欧洲三大股指收盘涨跌不一,美股周一因美国劳动节假期休市一日。

周一,大盘全天低开低走。两市共计成交7057亿元,较上个交易日缩量1709亿元。盘面上,保险、ST板块、煤炭银行等板块涨幅居前,中船系、半导体白酒概念、游戏等板块跌幅居前。

【热点前瞻】

1、工信部:拟实施大规模设备数字化改造更新

工信部就《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轻工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轻工重点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推动家电、皮革、造纸、五金制品、塑料制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行业研发、生产、检测等关键设备和工艺数字化改造升级。

数控:华东数控宇环数控华中数控科德数控

工业软件:东土科技中控技术宝信软件

2、国务院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支持国内航运企业开辟新航线,完善面向国际的海运服务网络。扩大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

跨境贸易:跨境通若羽臣凯淳股份星徽股份赛维时代

3、小鹏汇天9月3日发布飞行汽车

小鹏汇天官微宣布9月3日发布旗下“陆地航母”飞行汽车。根据产品规划,“陆地航母”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启预订、2025 年第四季度量产交付。“陆地航母”是面向未来立体交通而设计的陆空一体式飞行汽车,在陆行模式下,机臂、旋翼等飞行系统可完全折叠收纳进车体内;通过折叠变形系统,可以打开机臂切换到飞行模式,在条件允许的环境下实现垂直起降。

小鹏汇天:铭科精技天成自控光洋股份华安鑫创、C佳力奇

4、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

通知提到,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国产内销电子烟产品出厂价、建议零售价由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自主确定,批发价由电子烟批发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电子烟:赢合科技金龙机电劲嘉股份顺灏股份集友股份

5、中国重工中国船舶筹划换股吸收合并事宜

中国船舶公告,为进一步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兴装强军主责主业、加快船舶总装业务高质量发展、规范同业竞争、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公司与中国重工正在筹划由中国船舶通过向中国重工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中船科技中船应急中船汉光昆船智能久之洋

国企改革:中纺标天纺标中成股份中公高科中铁装配

【个股公告】

必创科技: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议 拟分步取得创世威纳控制权

北汽蓝谷:子公司拟公开挂牌增资不超过100亿元

华亚智能:获证监会批复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中油工程:子公司中标约34亿元阿联酋西东管线项目

大叶股份:拟收购海外园林机械公司股权

王府井:签署《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新设免税店项目合同》及《牡丹江海浪国际机场免税店项目合同》

上海沿浦:获得新项目定点函,预计产生22.69亿元营业收入。

成大生物: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申请生产药品注册获受理。

保隆科技:获得欧洲某知名主机厂空气悬架系统产品项目定点通知书。

健康元:拟以3亿元至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浙江建投:子公司中标13.16亿元商业商务项目总承包建设工程。

跃岭股份:董事及副总经理拟减持股份。

威派格:股东计划减持不超过1.1419%股份。

广汇物流:复牌,ST(财务报表问题)

中国重工:停牌,公司与中国船舶筹划换股吸收合并事宜

中国船舶:停牌,正在筹划吸收合并中国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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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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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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