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圈套一:使用诈骗常用伎俩“吸粉引流”。
团伙与一些平台推广公司合作,吸引投资者入局,业内称为“吸粉引流”,手法与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前期犯罪极为相似。
首先,嫌疑人吸引投资爱好者进入手机直播间,假装“荐股老师”分析股市、期货市场走势,逐步推介自身虚假的期货产品,团队水军则在直播间内互动点赞。“荐股老师”会分享虚假盈利图,进一步诱骗受害者进入虚假期货股票、原油分析群。
在捣毁犯罪窝点时,民警发现一名诈骗分子会同时操控十多部手机,在网上冒充水军诱骗投资者,一墙之隔的“导师”就在办公室内,对着屏幕分享理财心得。
圈套二:恶意喊单,诱迫投资者触发强平线。
强制平仓是期货市场中的专业术语,触发强平的情形之一是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
如何让受害人在交易平台上快速亏损触发强平线?在赢得信任后,诈骗团伙中的投资“导师”会恶意喊单,诱惑受害人频繁交易,进行非理性投资。投资者短时间内出现巨额亏损,就会被强制平仓,有的受害人“上午投资,下午就被平仓”。
圈套三:设置高额手续费、延期费。
专案组民警王哲介绍,该平台虽声称手续费是万分之八,实际则是在本金20倍的基础上收取,如此一来,每笔交易一进一出,就会被扣除万分之三百二十的高额手续费。此外,为逼迫投资者快进快出频繁交易,平台还设置了高额延期费,不交易时按万分之一收取。
谨防投资市场中的迷惑性骗局
随着国内对诈骗犯罪采取高压打击态势,许多犯罪团伙开始转向更具欺骗性的犯罪模式。上述犯罪团伙作案手法就极具迷惑性,K线图和分时图走势数据均引用合法的期货品种数据,引得不少投资人上当受骗。
此类花样翻新、手段隐蔽、操作复杂的敛财行为,在法律上应如何认定?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博说,嫌疑人搭建虚假期货交易平台,组织人员大肆招徕投资者,诱骗他人进行所谓“交易”,以“赚取”受害人高额手续费和亏损,作为自己的“盈利”,以“期货交易”之名,行诈骗钱财之实,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近些年,借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等传播渠道,金融投资骗局呈现快速发展势头。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瞿梦炜说,直播平台对涉诈账号及内容具有监测、识别和处置义务,如果平台因未履行风险防控责任致使群众受骗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广大投资者也需增强自我保护和投资风险意识,远离非法期货投资活动。面对不明机构、人员营销推介的“产品”和高利诱惑,需要理性研判,不去轻信“躺赚”美梦,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