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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有望迎来第二波上涨?

乐观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10-11 09:03

20241011周五

美股三大指数周四均小幅收跌,道指跌0.14%,纳指跌0.05%,标普500指数跌0.21%。热门中概股涨跌不一,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涨0.30%,微博、腾讯音乐、阿里巴巴涨超1%。美国9月CPI数据全线超预期,显示通胀放缓趋势遇阻。此外,受飓风及汽车公司裁员影响,美国上周首次申领失业救济人数则升至一年多来最高水平。

周四A股市场全天震荡分化,沪指冲高回落,创业板指继续调整。个股涨多跌少,全市场超30000只个股上涨。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2.14万亿元,较上个交易日缩量0.79万亿。板块方面,煤炭、风电、中字头银行等板块涨幅居前,半导体、软件、证券、鸿蒙概念等板块跌幅居前。

【热点前瞻】

1、杭州将发放4.3亿元消费券,涵盖餐饮、商超、电子产品等领域

从10月开始,杭州将陆续发放总额度为4.3亿元的消费券,具体包括餐饮专项消费券、商超消费券和手机平板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消费券。这也是杭州市继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后又一促消费力举,将有效激发消费潜能,实现消费者、经营者、消费平台多方共赢,推动社零消费持续扩大。

2、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上交所再次举办券商座谈会

上交所再次举行券商座谈会,现场宣讲并购重组最新政策精神,并就进一步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听取意见建议。当前,要把握难得的机遇,与监管部门和上交所同向发力,积极开拓,大胆创新,支持服务上市公司用足用好并购重组政策工具,尽快推动一批标志性、高质量的产业并购案例落地,将创新政策举措转换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3、史上最长双十一来了!今年电商购物节10月14日开启

快科技10月10日消息,每年最重要的两个电商购物节分别是618和双十一。据爆料,2024年双十一购物节将于10月14日晚提前开启,打破历史记录,成为周期最长的双十一。随着双十一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电商平台和厂商加入了这场购物狂欢。各大平台纷纷推出各种优惠活动和促销手段,如满减、折扣、赠品等,吸引消费者购物。

【个股公告】

至正股份:拟置入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材料行业的相关资产,股票停牌

文一科技: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

ST旭电:公司股票将于10月11日被摘牌

中钢国际\(000928.SZ\):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钢资本

凌钢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鞍钢集团

老白干酒: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丰联酒业

新疆交建:拟2998.8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49%股权

小康股份:拟以81.64亿元收购龙盛新能源100%股权

中巨芯:晶恒希道拟收购HeraeusConamicUKLimited100%股权

亚威股份:亚威数控板料冲剪切割折弯自动化生产线获2024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

 安凯客车:公司这次展示的无人驾驶巴士属于L4级别,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百利天恒:双抗ADC新药BL\-B01D1四项适应症被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

 顺丰控股:拟实施一次性特别现金分红预计分红总额约48亿元

粤桂股份: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盈利2.14亿元\-2.36亿元同比增长340.96%—386.3%

金力泰: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76%–305%

三只松鼠:预计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810万元\~5200万元,同比增长200.45%\~224.81%

聚灿光电:前三季度净利润1.6亿元,同比增长107.02%

红塔证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203.85%

永吉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预增89.99%到123.04%

华源控股:前三季度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141.79%—158.75%

特锐德: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预计增长96.47%\-107.99%

亚翔集成: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99.80%

同为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预计增长51.63%至79.71%

同力日升:预计2024年1\-9月净利润同比增长40%\~60%

 杰克股份:前三季度净利预增45.49%到52.77%

 沃尔核材: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30%—40%

 海光信息:前三季度净利润 14.08~15.86 亿元,同比预增 56.16~75.9%

移远通信:第三季度营业收入预估为49.01亿元,同比增加约41.85%

 江苏索普: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85亿元至2.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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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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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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