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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来利好 A股行情分化加剧

积极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10-31 09:00

美股三大指数周三集体收跌,道指跌0.22%,纳指跌0.56%,标普500指数跌0.33%。芯片股普跌,AMD跌逾10%。热门中概股普跌,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跌0.96%,蔚来跌超4%,拼多多跌超3%。

周三A股市场全天探底回升,创业板指领跌。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1.85万亿,较上个交易日缩量2155亿。个股跌多涨少,全市场超2900只个股下跌。板块方面,智谱AI、ST板块、消费电子、Mini LED等板块涨幅居前,白酒医疗器械、电池、半导体等板块跌幅居前。

【热点前瞻】

1、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推动有条件的新建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促进地热能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2、2024年出口管制合规大会11月4日召开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将于11月4日在北京主办2024年出口管制合规大会。本次大会大会主题为“现代化出口管制体系下的企业合规建设”。大会将邀请商务部等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宣介我国出口管制政策法规最新动态,解读《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介绍出口管制许可管理和执法实践。

3、珠海航展11月12日举办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将于11月12日至17日在珠海举办。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空军联合主办。本届航展设立了低空经济馆、商用飞机产业馆、民用航空产业展区、商业航天展区、新材料及应用展区、成果转化展区、省市展团展区等七大主题展区(馆)。(券商研报表示,低空全国性文件预计于珠海航展前发布)

小鹏汇天CEO赵德力在社交媒体上宣布,陆地航母将于12月开启预售,2026年第一季度正式交付。在实现陆地航母的国内量产交付后,小鹏汇天将推进出海计划,后续面向全球市场开展未来的产品规划。

【个股公告】

鹏鼎控股:前三季度净利润19.74亿元 同比增长7.05%

广汽集团:前三季度净利润1.2亿元 同比减少97.34%

公牛集团:前三季度净利润32.63亿元 同比增长16%

天合光能: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3.73亿元

工业富联:前三季度净利润151.41亿元 同比增长12.28%

永辉超市:2024年第三季度净亏损3.53亿元

三一重工:前三季度净利润约48.68亿元 同比增长19.66%

长江电力:第三季度净利润166.63亿元 同比增长31.81%

中信建投:前三季度净利润42.97亿元 同比下降24.49%

中国船舶:前三季度净利润22.71亿元 同比下降11.35%

三六零:前三季度净亏损5.79亿元

伊利股份: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3.37亿元 同比增长8.53%

中国中免: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6.36亿元 同比下降52.53%

双成药业: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3783.77万元

今世缘:前三季度净利润约30.86亿元 同比增加17.08%

中国银行:第三季度净利润571.6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4.38%

上海贝岭:前三季度净利润2.39亿元 同比扭亏为盈

京沪高铁:前三季度净利润100.15亿元 同比增长12.35%

中国银河:前三季度净利润69.64亿元 同比增长5.46%

中信银行:前三季度净利润518.26亿元 同比增0.76%

山西汾酒:前三季度净利润113.5亿元 同比增长20.34%

中国重工:前三季度净利润9.34亿元 同比扭亏为盈

赤峰黄金:第三季度净利润3.95亿元 同比增长89.83%

航发动力:前三季度净利润7.26亿元 同比下降29.56%

8天7板上工申贝:前三季度净亏损3875.55万元

上汽集团: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39.45%

宝鹰股份:拟向控股股东出售宝鹰建设100%股权

盛航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万达控股集团

华电国际: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崇德科技:签署收购意向书拟收购德国公司Levicron 100%股权

浪潮信息:拟以自有资金购买网络科技100%股权

麦迪科技:拟出售两家子公司100%股权 剥离光伏电池片业务

三峡能源:拟718.48亿元投资建设新疆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项目

伟创电气:拟在九江市濂溪区建设伟创智能机器人项目

洪田股份:股东拟减持5%股份

亿田智能:股东拟减持3%股份

保龄宝:股东拟减持3%股份

美迪凯:股东拟减持3%股份

赛维时代:股东拟减持2%股份

邦德股份:股东拟减持2%股份

澳柯玛:股东拟减持1%股份

瑞泰科技:终止与中国宝武重组计划

房光明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19080001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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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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