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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关注 A股要上攻了?

乐观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11-05 09:03

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跌,道指跌0.61%,纳指跌0.33%,标普500指数跌0.28%。大型科技股多数下跌,特斯拉、英特尔跌超2%。特朗普概念股大涨,特朗普媒体科技集团涨超12%。欧洲主要股指多数收跌,德国DAX30指数跌0.53%。

周一A股市场市场全天震荡反弹,创业板指领涨。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1.69万亿,较上个交易日缩量5365亿。个股涨多跌少,全市场超4400只个股上涨。板块方面,人形机器人、汽车整车、脑机接口、食品加工等板块涨幅居前,钢铁、教育、稀土、小金属等板块跌幅居前。

【热点前瞻】

1、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

2、融创预计11月底出炉境内债二次重组最终版方案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融创正与部分境内债券投资者进行会晤,就境内债二次重组计划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本月底预计将会有最终版方案。从目前初步的沟通方案来看,融创将约155亿人民币的境内债给债权人提供了四种灵活选项,分别是折价回购、债转股、以资抵债以及留债展期,最长展期9.5年。如果该方案顺利落地,融创有望成功削减超过50%的境内债务,而且5年内暂无兑付压力。

3、OpenEuler操作系统大会11月15日举行

HW中国11月4日晚发布,操作系统大会&openEuler Summit2024于11月15到16日举行。

11月4日,全新微信UOS 4.0公测版重磅上线!统信UOS是中国自主研发的操作系统,支持多种处理器架构。微信UOS 4.0公测版经历全面重构,系统架构革新,功能模块与Windows、Mac 4.0公测版对齐,实现跨平台统一体验。无论是即时通讯、办公处理,还是娱乐休闲、专业创作,微信最新版均无缝对接,流畅自然。用户切换至自主操作系统无需适应,即可享受高度统一、功能全面的应用环境。

4、中国量子科技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十二届科学WE大会在成都举办,来自中、美等国的5位科学家现场分享了包括微观量子世界、人体器官芯片等前沿科技的探索成果。量子科技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前沿。薛其坤院士团队通过1000多个样品反复实验,制备出兼具“磁性”“拓扑性”“绝缘性”的罕见材料,为实现量子反常霍尔效应奠定了基础。在今年的科学WE大会现场,薛其坤院士带领观众,近距离领略微观量子世界的最新发现。

11月4日从安徽省量子计算工程研究中心了解到,我国自主量子算力已出口销售。中国首家量子计算公司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海外首次销售中国自主量子算力为中国第三代自主超导量子计算机“本源悟空”机时。

【个股公告】

上海建工:中标169.77亿元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工程

经纬辉开:拟5800万元受让诺思微4.7672%股权

四方光电:获欧洲主机厂项目定点 总金额约1.24亿元

朗新集团:拟购买邦道科技10%股权

东方创业:拟1亿元投资华福证券

兰生股份:拟1亿元投资华福证券

蜀道装备:与丰田汽车等签署氢能产业合作协议

直真科技:中标9.02亿元大数据项目

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在12月5日被司法拍卖

安德利:股东拟转让5.73%股份

京北方: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所持5.98%股份予中证乾元

信质集团: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25.54%公司股份

星网宇达:被禁1年内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良品铺子:公司已提请就“配料表造假”事项立案调查

万林物流: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松发股份: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华映科技:公司董事董志霖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施政辞职

永新光学:少量光学产品应用于光刻机相关设备 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比重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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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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