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热点事件关注 A股能否放量延续反弹?

中性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11-20 08:55

美股三大指数周二收盘涨跌不一,纳指涨1.04%,标普500指数涨0.4%,道指跌0.28%。大型科技股多数上涨,英伟达涨近5%。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收跌0.75%,热门中概股多数下跌,富途控股跌超6%。

周二A股市场午后V型反弹,创业板指领涨,沪指3300点失而复得,全市场超4500只个股上涨。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1.56万亿,较上个交易日缩量1996亿。板块方面,矿、人形机器人、可控核聚变石墨电极、银行钢铁房地产等板块涨幅居前,ST、煤炭等少数板块下跌。

【热点前瞻】

1、华为Mate 70系列

11月19日上午,华为终端连发三个宣传视频,为Mate70系列预热。首先为AI手势;第二条视频的宣传语为“不可思议,分身有戏”,或与“AI分身”有关;第三项AI功能或为“AI防窥”。

11月18日官宣,华为将于11月26日下午14:30正式召开“华为Mate品牌盛典”并发布华为Mate 70。 

2、11月19日,碳酸期货价格大幅上涨,近月品种日涨幅约4%。

11月19日,澳大利亚Sayona 矿业与美国Piedmont 业宣布合并以整合加拿大业务,而这也是继力拓收购 Arcadium后的又一大海外兼并重组事件,强化行业底部确认

2024年中国国际业大会将于11月18-20日在成都召开。

2024高工电年会11月20日开幕,除了多家A股电或固态电池上市公司老总,最新议程显示,宁德时代董事长兼CEO曾毓群将线上参会,并做题为《打破电池应用边界  构筑零碳新基建》的主题演讲。

铁路首次大规模试运动力锂电池  助力国产动力锂电池产品的全球流通,有了铁路助力,未来出海会提速。

3、房地产最新一轮的房市利好

房市利好是取消了普通和非普的住房标准, 11月19日,深圳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深圳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12月1日起施行。11月18日,北京、上海两地同日宣布,将于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原先140平米以上算非普,税费要贵一点,现在鼓励有钱人多买房,税便宜了0.5-1%。

4、特朗普亲临得克萨斯州“星舰”发射现场

SpaceX 超重型火箭/星舰组合体 (IFT-6) 组合体今日6:00在得州发射升空,第六次试飞成功。特朗普与马斯克在得州现场观摩。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当日前往得克萨斯州,出席观看太空探索技术公司(SpaceX)重型运载火箭“星舰”的第6次试飞。NASA将授予蓝色起源和SpaceX开发登月器的任务,将在现有合同框架下授予相关工作。

【个股公告】

长阳科技:与中科院物理所签署共同参与固态电池复合膜开发合同

江海股份:固态叠层高分子电容器MLPC新产品发布

厦门象屿:控股股东象屿集团拟联合其他投资人投资忠旺集团铝主业资产等重整资产

和胜股份: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5.02%公司股份

南国置业:控股股东电建地产吸收合并一致行动人武汉新天地

怡合达: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实际控制人变更

津荣天宇:实控人拟协议转让6.5%公司股份

久日新材:控股孙公司年产4500吨光刻胶项目投产

宏景科技:签署4.09亿元算力业务合同

中材国际:与伊拉克MASS再生能源生产公司签署3.52亿美元太阳能项目合同

星源材质:与Sepion Technologies, Inc.签订《备忘录》

先惠技术:与宁德时代累计签订约7.25亿元日常经营合同

大千生态: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风险

粤桂股份:目前暂无与固态电池相关的业务及客户

龙版传媒: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 股价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东方精工: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灼林11月19日卖出约0.56%公司股份

房光明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19080001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