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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会放大招 国产芯片迎催化良机

积极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12-04 09:10

美股周二收盘涨跌不一,道指跌0.17%,纳指涨0.40%,标普500指数涨0.05%,纳指与标普500指数续创收盘新高。热门中概股涨跌互现,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收涨1.16%。

周二A股市场全天震荡分化,沪指偏强,创业板指小幅调整。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1.72万亿,较上个交易日缩量708亿。盘面上市场热点全天快速轮动,但整体上强度均有限,多只高位股尾盘炸板跳水,广博股份上演“天地板”。板块方面,培育钻石、化债概念、物流房地产等板块涨幅居前,电商、农业、游戏、半导体等板块跌幅居前。

【热点前瞻】

1、商务部:禁止两用物项对美军事用户或军事用途出口

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决定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

一、禁止两用物项对美国军事用户或军事用途出口。

二、原则上不予许可镓、锗、锑、超硬材料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对石墨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

2、四大协会呼吁国内企业审慎采购美国芯片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美国芯片产品不再安全、不再可靠,中国相关行业将不得不谨慎采购美国芯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为保障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建议中国汽车企业谨慎采购美国芯片。

中国互联网协会:呼吁国内企业审慎选择采购美国芯片,积极使用内外资企业在华生产制造的芯片。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声明:美国对华管制措施的随意性影响了美国芯片产品的稳定供应,为保障信息通信行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应谨慎采购美国芯片。

3、2024光伏行业年度大会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将于12月4日至6日在四川省宜宾市召开“2024光伏行业年度大会”,邀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行业专家、光伏企业领袖等代表一起就行业发展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大会同期还将召开光伏供应链配套发展研讨会、光伏创新应用发展研讨会及各项专题会议等活动。

【个股公告】

正帆科技:拟3.36亿元收购鸿舸半导体30.5032%股权

浙商证券:收购国都证券34.25%股权获证监会核准

启迪环境:控股股东所持公司1.66亿股被司法拍卖 公司控制权或将变更

中曼石油: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春第

安恒信息:拟收购凡双科技5.33%股权 切入低空经济赛道

成都华微:发布32位高速高可靠MCU芯片

中电兴发:控股子公司联合中标6.71亿元苏州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项目

博实股份:签订5823.25万元重大合同

三诺生物:全资子公司签订欧洲市场CGM经销协议

大位科技:全资子公司签署数据中心综合技术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埃夫特:芜湖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

多氟多:拟回购1.51亿元-3亿元

帝奥微:拟回购1亿元-2亿元

若羽臣:拟回购3000万元-6000万元

海南椰岛: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亏损

桂发祥:最新的市盈率、市净率显著偏离同行业水平

广汽集团:公司将打造一个全新的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品牌

大业股份:人形机器人业务目前尚处于探索和市场调查阶段

巨轮智能机器人概念相关业务收入对公司短期业绩影响有限

捷昌驱动:高推力密度电动线性致动器关键技术研究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南京化纤:南京工艺产品下游应用主要为数控机床等行业 人形机器人应用订单额极小

广东明珠无人机技术公司尚未签订相关销售订单合同 未形成任何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

五洲新春:市场上有流出类似公司调研记录内容并非通过公司调研释放的信息 为市场不实信息

东方集团:披露《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称,再次提示公司可能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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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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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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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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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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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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