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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继续引爆 科技股行情继续演绎

积极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12-25 09:05

美股周二提前3小时收盘,三大股指悉数收高,科技股领涨。特斯拉上涨逾7%。标普500指数重返6000点,纳指重新站上2万点关口。中概股方面,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涨0.79%,也录得三连涨。热门中概股多数走高。本周交易时间因假期缩短,预计圣诞节期间市场交投相对清淡。

周二A股市场全天震荡反弹,三大指数均涨超1%。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1.31万亿,较上个交易日缩量2232亿。盘面上,热点快速轮动,但大部分持续性一般,全市场超3900只个股上涨。从板块来看,大金融股震荡走强带动指数上涨,中、农、工、建四大行盘中均续创历史新高。板块方面,铜缆高速连接、轨交设备、微信小店、人形机器人等板块涨幅居前,足球概念、脑机接口算力租赁、ST等板块跌幅居前。

【热点前瞻】

1、国务院常务会议: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

部署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举措。会议指出,要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全过程改革,更好满足群众对高质量药品医疗器械的需求。要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支持,积极推广使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要提高审评审批质效,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上市。

研究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相关工作。会议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切实提高全链条监管能力水平,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要发挥好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七部门印发《国家全谷物行动计划(2024—2035年)》

推动全谷物食品适用粮食品种选育。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加大全谷物优良品种筛选与培育力度,开展生物改良选育与生产技术研究,研发富含活性物质组分、食用感官品质与加工品质优良的全谷物原料新品种。通过育种与种植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大宗粮食品种提质、全谷物杂粮提产增质,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

3、马斯克点评宇树机器狗 OpenAI正在研发实体智能机器人

马斯克点评了宇树机器狗,称未来战争是无人化战争。

Theinformation消息,OpenAI正在研发实体智能机器人,并且重新启动了解散4年的内部机器人开发团队。

众擎机器人宣布推出人形机器人PM01,并正式开启发售进程,以8.8万元的统一价格面向市场发售。参数方面,众擎PM01身高1.38m,体重约40kg,全身24个自由度,移动速度2m/s,具有机械步态和拟人自然步态两种行走模式。

【个股公告】

隆鑫通用:控股股东变更为宗申新智造 实控人变更为左宗申

信质集团:第一大股东拟发生权益变动

华海清科:拟不超10.05亿元收购芯嵛公司剩余82%股权

新里程:拟间接收购东营新里程老年医院60%股权

北汽蓝谷:子公司增资扩股完成 引入11家战略投资者共获投81.5亿元

三利谱:参股公司的子公司拟收购住友集团部分LCD偏光片业务资产

卧龙电驱:拟投资20.3亿元建设包头达茂旗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试点示范项目

翰宇药业:利拉鲁肽注射液获得美国FDA批准证书

银轮股份:控股子公司获得数据中心液冷散热系统采购订单

龙蟠科技:签署酸铁正极材料修订协议,修订后数量增加至26万吨

君禾股份:预计2024年净利润为7600万元-8200万元,同比增加107.54%-123.93%

欧普康视:股东拟减持3.00%股份

协创数据:股东拟减持3.00%股份

益方生物:股东拟减持2.80%股份

合盛硅业:股东拟减持2.00%股份

上能电气:股东拟减持1.78%股份

通合科技:股东拟减持1.00%股份

宁新新材:股东拟减持1.00%股份

威派格:股东拟减持1.00%股份

实益达:公司目前不涉及微信小店的业务

来伊份:目前在微信渠道端销售占比很低

长青集团: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5%公司股份

埃夫特:目前公司滚动市盈率为负数 显著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

克劳斯:近5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涨幅达到60.90% 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房光明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19080001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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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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