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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热点事件关注 市场有望震荡上行

积极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4-12-30 09:02

美股三大指数上周五集体收跌,纳指跌1.49%,上周累涨0.76%;标普500指数跌1.11%,上周累涨0.67%,终结周线2连跌;道指跌0.77%,上周累涨0.35%,终结周线3连跌。热门中概股多数收跌,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跌1.54%,上周累涨0.57%。

上周五A股市场全天冲高回落,三大指数涨跌不一。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1.43万亿,较上个交易日放量1614亿。盘面上,热点快速轮动较为杂乱,个股涨多跌少,全市场超3500只个股上涨。板块方面,农业、海南、军工装备、电网设备等板块涨幅居前,电商、半导体、铜缆高速连接、CPO等板块跌幅居前。

【热点前瞻】

1、上海人工智能“模塑申城”实施方案

到2025年底,建成世界级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力争全市智能算力规模突破100EFLOPS,形成50个左右具有显著成效的行业开放语料库示范应用成果,建设3-5个大模型创新加速孵化器,建成一批上下游协同的赋能中心和垂直模型训练场。打造超大规模自主智算集群。建设自主可控智算支撑底座,支撑全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的算力需求。加快通用图形处理器、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等自主智算芯片攻关,强化分布式计算框架、并行训练框架等自主软件研发。

12月28日18时20分,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制作的大型系列纪录片《大国基石》第三期推出《算力引擎》,算力即国力,它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质生产力

2、荣耀完成股改 将适时启动IPO流程

据知情人士消息,荣耀自2024年四季度启动股份制改造以来进展顺利,股改已于12月28日完成,荣耀终端公司名称变更为“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该人士表示,本次股份制改造涉及公司形式及名称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股改完成后,荣耀将适时启动IPO流程,进一步消息将在相应的过程中对外披露,为实现公司下一阶段的战略发展,荣耀将通过首发上市推动公司登陆资本市场。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设立低空经济发展司

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的“机构设置”中新增了“低空司”。据了解,低空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新设立的职能司局,其全称为“低空经济发展司”,具体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低空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等。低空司这个逻辑之前已经有预期,近期低空经济核心概念股走强,观察消息出来后是兑现还是加强。

4、2025年全面推出鸿蒙PC,搭载鲲鹏芯片与纯血鸿蒙PC系统

12月27号华为终端中国区在PC渠道年度会议上透露,2025年全面推出鸿蒙PC,搭载鲲鹏芯片与纯血鸿蒙PC系统,叠加AI智能体与多终端设备协同功能。此外,2025年1月7日至10日,备受全球瞩目的科技盛会——2025 CES全球消费电子展将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盛大开幕,包括联想、ROG在内的多家PC品牌目前都发出了CES 2025的预热海报,上周四有提到过AIPC方向,周五局部异动。

【个股公告】

神剑股份:控股股东拟转让8.33%股份 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芜湖市国资委

华星创业:股东李剑拟向成都三体协议转让5%股份 成都三体战略入股成为第二大股东(三体IP)

博创科技:拟3.91亿元收购长芯盛18.16%股份

国联证券:购买民生证券99.26%股份事项获证监会批复

中电电机:本次协议转让已过户完成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高地资源

TCL中环:拟18亿元收购控股子公司中环晶体24.64%股权

冀中能源:拟21.16亿元公开挂牌转让青龙煤业90%股权及所持债权

西南证券:控股股东拟无偿划转29.51%股权至渝富控股

莲花控股:控股孙公司签订5.55亿元高性能算力服务及算力运维服务合同

协创数据:与张江集团、奥飞数据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矿资源:拟投建赞比亚中央省Kitumba铜矿项目和20万吨/年多金属综合循环回收项目

群兴玩具:公司算力服务合同取得重大进展

观想科技:与客户B签订7150万元日常经营合同

中色股份:控股股东计划增持1亿元-2亿元

盘江股份:控股股东计划增持6000万元-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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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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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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