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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早间推演

武小松 来源:武小松 18-09-13 09:05

【早间新闻精选】

1、苹果发布iPhone Xs、 iPhone Xs Max和iPhone Xr三款新手机和一款具有更大屏幕和新保健功能的手表;三款新iPhone的平均起价为949美元,最近一个季度的iPhone平均售价为724美元。

2、德马克综合指标显示,上证综指趋势过头或者即将衰竭,可能自接近2016年的低点开始反弹。

3、国务院决定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减少1/3以上,使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从38类减至24类。

4、1-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9.4%;累计个人所得税收入10319亿元,同比增21.1%。

5、中方已向世贸组织申请授权对美实施每年约70亿美元的贸易报复。

6、中国8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28万亿元;8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52万亿元,超过预期。

7、传言环保限产比例取消,钢铁协会副会长称,不可能不限产。

8、郑商所调整苹果期货1810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25%。

9、农业农村部: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省相邻的省份暂停生猪跨省调运,并暂时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

10、乐视网、中弘股份披露停牌核查结果,13日复牌。

11、布伦特原油期货5月份以来首次涨破每桶80美元,因美国原油库存降至2015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12、美股周三涨跌不一,芯片股拖累纳指收跌,苹果跌逾1%;美油大涨1.6%,报收于每桶70美元上方。

13、蔚来汽车上市首日收涨5.43%,报6.6美元,盘中一度跌逾14%。


【产业情报】
先导智能中标9亿元订单、电厂商有望继续扩产

先导智能(300450)最新公告,与全资子公司泰坦新动力近期陆续收到宁德时代的中标通知,累计金额9.15亿元,包括卷绕机设备和化成机及容量机设备。公司去年营收为21.77亿元,对宁德时代的销售总额为6.16亿元。
机构指出,8月A00级新能源车销量3.2万辆,占比38%,A0和A级车成为销量主体。随着新能源车高端车型占比提升,单车带电量提高,动力电池出货量也实现快速增长。8月动力电池出货量4.2GWh,同比增长约40%,环比增长约10%。
太平洋证券认为,海外车厂的车型明后年陆续投放,预计今年下半年将逐步进入行业的扩产周期。根据草根调研,海外电池厂正积极接触国内龙头设备公司。国内电池厂商强者恒强,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产能利用率提升,有充足的扩产动力,预计下半年均有订单释放。

〇中国-东盟”—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论坛举行
中国-东盟”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合作发展论坛日前在广西南宁举行,旨在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在东盟国家的应用。近年来,北斗技术为东盟地区经济建设提供空间信息与位置服务,形成空间信息应用研发平台,并提供业务化应用服务能力,带动区域空间信息产业发展。本次论坛面向东盟在防灾减灾、海洋监测、气象服务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目前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区域导航卫星服务能力已覆盖亚太地区,可为东盟地区的陆地和附近海域提供5米定位精度服务。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近日表示,今年我国计划发射19颗北斗卫星,计划到今年11月份可以完成,北斗工程全球组网进入关键期。
机构预计,到2020年,北斗产业总产值预计达到2400亿至32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0%,新增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000亿元。
振芯科技(300101)拥有芯片、终端和运营全产业链优势;
海格通信(002465)多次获得北斗订单,受益于北斗导航设备需求提升。


【实战课学员须知】

早安各位!昨日市场再度地量运行,但盘口已经明确的告诉我,临界点降至。所以昨日盘后大胆预测股民2018年的“好日子”降至!本周二和三是重要的时间窗口,今日周四,在外围利好配合下指数有望走出阴霾。盘中必须重点观察引发市场热度的板块和攻击线路是否健康,但大致上我此处已经非常乐观。学员请注意盘中提示,模拟盘仍有仓位,今日可能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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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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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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