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武小松 来源:武小松 18-10-15 22:16

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01 

对中国股市来说,2018年是个特殊的年份。

从2017年的倒数最后2个交易日开始,上证指数在元旦后掀起了一波让人印象深刻的“连阳狂潮”。

21个交易日,产生了19根阳线。股指从最低3263点一口气,来到了3587点。

而这一天,是2018年1月的倒数第二天。

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上证指数日线图

当然,这段日子,股民并没有赚什么大钱,甚至大部分是小亏。

以消费白马和金融蓝筹为首,整个一月份,基本上走的一段只赚指数不赚钱的行情。

然后呢?然后就开跌了。

整个2018年截至今天——10月小长假后的第二周,市场始终以一种死给你看的作派,演绎着中国股市的残忍和恶毒。

今天上证指数的收盘价是2568点。这个点位距离1月底的高点,跌去了整整1000点,跌幅近30%!

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上证指数周线图

而更能反映股民持仓个股的中证1000指数,则在2017年10月见高点后,一直下跌到今天,跌幅达到47%以上!如果这个数字从2015夏天杠杆牛的终点算起,跌幅甚至达到了71.8%

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中证1000指数周线图

而这样一波巨幅下跌行情的背景,大部分时间段,是伴随着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美国则是强劲复苏),只有到了今年Q2,才有贸易摩擦的因素介入。换句话说,市场跌的这三年,大部分时间段里,并非处于全球经济大萧条或类似2008年的金融危机。

想象下,当窗外风和日丽的时候,你的家里却下着暴雨。

这种感觉,给人的第一反应不是伤感,而是无奈与不解。

02 

有人说,其实股票跌多了,风险就变小了——言下之意股市无休止的下跌,不是坏事。

这个道理静态的说没毛病,但对股市这样一个并非独立存在的“市场”而言,却并非如此。

有些风险,不是涨出来的,恰恰,是跌出来的。

比如大家都明白的“股权质押”那件事。

昨晚的利好,也是和股权质押相关:深圳有关方面将动用百亿级专项资金入市纾困。

今天深圳板块上演涨停潮——市场总是最敏感的。

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在网上,今天为深圳国资点赞的声音很多,的确不愧为最具备改革基因的城市,深圳国资该出手时就出手,如能产生示范效应,带领其他省市竞相效仿,则善莫大焉。

很高兴,就在刚才,看到了这条最新消息:

至目前,包括深圳在内,已有上海、山东、福建、四川、河南等十余个省市的地方国资,下场接手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或提供流动性支持。与深圳略有不同,四川、河南、北京等地的国资入股、控股民营上市公司,大多通过产业资本进行,是否存在统一安排尚未可知,但部分国资入股的上市公司注册地与相关国资均在同一行政区之内。换言之,部分国资“拆雷”、救援的对象,以本地上市公司为主。

03

其实,今天更让股民们津津乐道的,是昨天证监会主席调研中发出的那句感叹,暂且叫做“春天不远论”吧。

15位股民和各类投资机构的代表,和证监会主席聚集一堂。从照片来看,代表们和领导们都神色凝重,或伏案记录,或凝视茶杯、或低头求索、或强忍牙疼。

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刘主席在会上的那段关于季节的表态大家在朋友圈传的很多,我不知道这是领导在会议前打好的腹稿还是即兴的发挥,不管怎样,春天都是令人向往的,而经济和股市,本身都是具备这种季节转换的周期性的,所以我认为没毛病。所以关于“春天不远论”的提出,股民们或许真的应该正面的去解读才是,不必冷嘲热讽。

其实谁都不希望股市再继续跌下去,其实股民也明白股市已经不是一篇社论,一席讲话能解决的问题,但是,在这样的非常时刻,管理者的智慧和魄力才却是我们真正希望看到的!就像下面这位网友在某财经论坛的留言,我个人就非常认同:

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04

过去的11年,从2007年到今天,股市消灭的财富不计其数,而更让人揪心的是,这11年的时间里,几乎消灭了国人对股权以及资本市场的所有信心!

在今天的中国,当内需消费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引擎,很难想象没有一个健康稳定并且具备优质投资功能的股市的配合,“消费升级”这四个字,能真正的实现!

网上有人开玩笑说,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是啊,11年了,一个孩子如果是2017年10月出生的话,那一年股市见到了6000点,那么从呱呱坠地,到他几乎上了初中,在今年11岁生日那天,股市,却只剩下2600点。

这是个一点不好笑的笑话。

近期盛传,四中全会前夕将出台大力度的减税计划,目前的版本为:企业增值税减3%,企业所得税减2%。

如果属实,则A股见底概率非常的大。

希望A股快点长大,别总是做一个令人失望的无名鼠辈。

希望在不久的未来,在令人失望这件事上,A股让我们狠狠的失望一次!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