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数据解密股市最深黑幕:华大基因昔日宝石为何被当“白菜”甩卖?中国股市水到底有多深?

中性
王炜-实战 来源:王炜-实战 18-10-22 06:45

原创: 王炜 预见未来成就巨额财富 实战精英 今天

【前言】有媒体称华大基因大股东在当前价减持是白菜价减持,为什么会被大股东以白菜价减持?这里面为什么又预示中国股市压力无限大,危机无限大呢?

一、二级市场是甩卖场的本质

       最近华大基因出公告称高管增持,三个增持计划0.3+0.1+1.5亿元=1.9亿元,按50元股价计算不到400万股。这个比例的增持会对股市有极大影响吗?或是杯水车薪?

    此前10月16日上市公司公告持股6691.5万股的第二大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00.3万股。该第二大股东是资管计划,持股人名单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类别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俊        有限合伙人                2,685.60     53.7932%

2     李英睿      有限合伙人                51.50        1.0315%

3     尹烨        普通合伙人                48.00        0.9614%

4     李松岗      有限合伙人                42.00        0.8413%

5     孙英俊      有限合伙人                22.50        0.4507%

6     王威        有限合伙人                20.00        0.4006%

7     杜玉涛      有限合伙人                14.50        0.2904%

      合计                                  2,884.10     57.7691%

  通过以上数据能准确的计算出2884万元/57.7691%/6691.5万股=0.75元/股。也就是说,二股东持股的成本是0.75元一股,期间获得过分红收入0.5元,实际一股成本不到3毛钱。

     50元的价格,对应即使按0.75元价格计算也是66.66倍收益,0.25元价格计算翻200倍!这些持股人不减持,那不是傻子?换作你我,如果有这么便宜价格的原始股,二级市场翻66.66—200倍不卖出,是不是也犯傻?按照法律规定,人家卖出合理合法合规,无可厚非。但是媒体喊出“白菜价”卖,则是居心不良。对于二股东华大投资减持来说,是以宝石价格卖出,二级市场高高套在260—50元之间的投资者则是“白菜价”被人打压!

   从中我们能获得一个真实的现状:民企上市后持股成本太低,不在二级市场疯狂减持怎么可能!股市成为套现的重要场所,悲哀呀!

   再看看华大基因股东情况,大量投资合伙企业,未来如果都会在二级市场寻求资金回笼,按这个架势,谁来接盘?不是二级市场被洗脑所谓白菜价的人吗?

数据解密股市最深黑幕:华大基因昔日宝石为何被当“白菜”甩卖?中国股市水到底有多深?

真心祝愿股市韭菜够用,否者后果不敢想。

二、华大基因的情况说明什么问题

     民企持股成本是非常低的,二级市场股价太高。一旦上市成功,股东变现欲望十分强烈,尤其是次新股。一旦原始股东变现,二级市场股价能从天堂打到地狱!华大基因高管增持才1.9亿元,二股东6000多万股迟早会全部退出,光1200万股减持(按50元计算)就需要6亿,二级市场怎么接?6000万股按30元算也是18个亿,二级市场怎么接?这还没算其它股东会不会也抛售?第三至第十大独栋清一色投资公司,将来会在二级市场卖出概率不能排除,华大基因想说爱你不容易。

    即使华大基因是超级古董,夏朝的玉玺值钱吧,但是满世界都是叫卖夏朝玉玺的人,你当它还能算个啥?

    民企上市成功后融资现在大幅降低,但是抛售冲动无限大。轻松翻几十倍,这么大的利润不卖出,真的是不可思议。华大基因不过是最典型的代表之一。

   A股还有一个巨大的压力,就是上市成功之后,大量民企股东要变现,二级市场无法承受如此之低价格股权抛售。

三、买盘到底有多大

      质押盘的洞到底有多深?股东减持数量到底有多大?二级市场50指数到底能顶多久?

    全要靠二级市场股民来承接,很多股票会跌成毛票,而毛票又要被退市,兔死狐悲呀!

    一阵阵凉意!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