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万人操盘拉升?警惕假软件、假大佬、假收益……

人气

2025年的A股市场曾出现多只翻倍股票,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然而,在市场热度背后,一些伪装成正规机构的“李鬼”团伙借机设下骗局。他们通过“免费体验20日亏损包赔”“会员操盘稳赚55%分红”等诱人话术,引诱投资者踏入精心布置的诈骗陷阱。 

在这些骗局中,高额福利常成为引投资者“入局”的敲门砖。2025年12月初,上海市民张恒接到自称“量派投资”工作人员的来电,被“带盘炒股”“实战训练营”等说辞吸引后,他通过了一个认证为“御轩汇电子商务商行”的账号好友申请,随后被引导下载名为“脉达App”的社交软件。在该App上,一位自称“量派投资顾问王晓尹”的人员将张恒拉入“投资学院”群聊。群内每日发布股票代码、买入区间及预期收益,并有大量“会员”晒出盈利截图,营造出“轻松赚钱”的假象。 

王晓尹向张恒推介“免费体验20日、亏损包赔”的福利,声称体验期内亏损可获赔偿,盈利则归投资者所有;体验期结束后可转为付费会员,享受亏损理赔,但盈利需向平台支付20%至50%的分红。会员体系按资金规模分为六档,会员费从7880元至2880元不等。

为增加可信度,群内每天有自称私募创始人“孙林”的直播课程,内容涉及“机构绝密战法”“万人操盘拉升”等,并配有真人形象照。此外,平台还通过“连续签到领现金”的活动维持投资者活跃度。 

当张恒提出签署会员协议时,对方发来了带有“孙林身份证号”及“量派投资”公章、营业执照编码的电子合同。然而,当张恒要求实地考察后再转账,对方便不再回复,随后失联。张恒的脉达App账号也显示“手机号已被禁用”,无法登录。 

相比仍在观望的张恒,广东投资者李航则遭受了实际损失。他在缴纳7880元会员费后,初期通过正规券商买入群内推荐股票,获得小幅盈利。随后,工作人员诱导他将资金转入名为“量派阿尔法App”的虚假平台,声称操作更高效、收益更稳。李航放松警惕追加投资后,平台起初允许小额提现,待其进行大额提现时,便以“系统故障”“账户异常”等理由拒绝,并要求充值“解冻资金”,最终李航损失上万元。 

这些案例揭示,诈骗团伙善于利用市场热点与投资者心理,通过伪造身份、仿冒平台、情感运营与小额返利等手段逐步获取信任,最终实施资金诈骗。

点掌投教极低提醒,股民朋友应高度警惕通过私人链接下载的非正规App,这类“隐蔽入口”往往是诈骗活动的开端。此外,“保本保息”“承诺固定收益”“亏损包赔”等明显超出合规边界的宣传,实则为诈骗团伙设置的围猎话术。投资者必须强化风险意识,坚守“不下载不明App、不相信保本承诺、不向私人账户转账”的底线。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