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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半年的主要热点将围绕科技创新展开

孙阳 来源:孙阳 18-11-27 15:54

未来半年的主要热点将围绕科技创新展开,科技股人工智能、5g、物联网、芯片等带有科技创新的股票要特别留意,科创板是未来半年的炒作重点,要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同时需要提示大家的是参股科创的公司是重点,另外不要追高高在上的,注意挖掘刚刚启动,离60日线不远的标的,祝大家旗开得胜。

科创板正式落地之前,这份名单都用得上

一、投资平台、PE机构:鲁信创投600783、九鼎投资600053

二、企业孵化、园区类:市北高新600604、九有股份600462、海泰发展600082、张江高科600895

三、创业服务类:创业黑马300688、华平股份300074

四、国内知名创投机构相关上市公司:

1、深创投大众公用600635参股;深创投子公司红土基金合作方:西安旅游000610、深赛格000058

2、IDG资本:参股汉鼎集团是群兴玩具002575实控人,参股四川双马000935

3、达晨创投电广传媒000917的全资子公司

4、东方富海:控股光洋股份002708,拟借壳上市

5、高特佳:博雅生物300294的大股东

6、松禾资本:前海股权投资基金参股,前海合作方有佳隆股份002495、御银股份002177

7、泰达科投:津滨发展000987参股,泰达股份000652控股股东参股

8、清控银杏:与江苏国信002608共同成立投资公司

9、中国风投:中国宝安000009持股

10、天堂硅谷:民丰特纸600235参股

第二大类:独角兽相关

一、金融类1、蚂蚁金服海泰发展600082、张江高科600895、合肥城建002208、万向德农600371、永安行603776、城市传媒600229(投资喜马拉雅)、朗新科技300682

2、微贷金融:汉鼎宇佑300300

3、倍升互联:华软科技002453

二、汽车类

1、行圆汽车、知豆汽车等:多氟多002407

2、知豆汽车:双林股份300100

3、小鹏汽车德联集团002666

4、奇点汽车:北汽蓝谷600733

三、人工智能机器人(重点)

1、商汤科技立昂技术300603、东方网力300367

2、云从科技佳都科技600728、越秀金控000987

3、依图科技:神思电子300479、熙菱信息300588

4、出门问问:歌尔股份002241

5、影谱科技:东方明珠600637、粤传媒002181

6、优必选:华金资本000532

7、康力优蓝:康力电梯002367

8、北京极光:江南化工002226

9、廊坊智通:赛象科技002337

四、云计算及互联网(重点)

1、金山云:易华录300212

2、华云数据:红豆股份600400、智慧能源600869

3、云知声:双环传动002472、全志科技300458、全新好000007

4、六度人和:麦达数字002137

5、亿邦股份:银江股份300020

6、科大国盾:神州信息000555、银轮股份002126

7、执御信息:浙江富润600070

8、深圳酷开:创维数字000810

9、卡乐互动:贤丰控股002141

五、半导体及智能制造(重点)

1、寒武纪科技:科大讯飞002230、中科曙光603019

2、嘉楠耘智:富通鑫茂000836、瀚叶股份600226、达意隆002209

3、上海新昇半导体上海新阳300236

4、中航装甲:弘高创意002504

5、银隆新能源:北巴传媒600386

六、生物医药(重点)

1、上海伯豪:东富龙300171

2、科济生物:佐力药业300181

3、华大共赢基金:国发股份600538

4、碳云智能:中源协和600645

七、泛生活娱乐

1、饿了么:大众公用600635、华联股份000882

2、海底捞:佳沃股份300268

3、沪江教育:新华传媒600825、皖新传媒601801

4、字节跳动先进数通300541

5、快手:日出东方603366

6、猫眼:天神娱乐002354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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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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