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哥:改革号角吹响!非禁即入!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今天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其中我们最关心的是哪些行业和领域成为了禁止进入或者是核准进入,通过发改委官网获取信息如下:
以上为禁止准入类清单。
这也符合了之前外交部发言人所述,我们能改的一定改,我们不能改的也一定不会改的原则!
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此前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4项。分别是法律法规明确设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禁止投资和禁止新建的项目,以及“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47项,涉及国民经济行业20个分类中的18个行业128个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6项,信用惩戒等其他事项3项。对于许可准入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2016年3月,我国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形成了2018年版负面清单。
从上述内容来看,首先我们明确了一点,全面开放的承诺已经有了具体落地细则,在非禁止即准入的原则下,全面开放已经初步实现了。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表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采取额外的准入管制措施。对所有市场主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减少自由裁量权,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投资经营等方面,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