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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训练营》实战课早知道 (1/7周一)

积极
武小松 来源:武小松 19-01-07 09:21

【早安各位】

A股迎来放水,1.5万降准规模其中7000亿抵扣MLF之外还有8000亿纯投入市场。指数产生底部结构后反弹。

本周起A股大概率进入反弹周期但目前仍视作反弹为宜。


风格上依然重低价和小盘,板块方面,券商作为指数力量也仅仅是三个龙头具备机会。

特高压军工5G创投预计会轮番活跃,节奏至关重要。

此外长江经济带概念被反复提及注意相关炒作。

今日操作核心在于没有先手之后的冷静观察和及时上车。



【早间新闻精选】

1、央行降准1个百分点,净释放长期资金约8000亿元。

2、美国副贸易代表格里什今日率领美方工作组访华,与中方工作组就落实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重要共识进行积极和建设性讨论。

3、刘士余新年首露面,调研稽查局强化从严监管,连续三年新年伊始调研稽查系统。

4、1月5日上午,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调研。

5、央行降准同时强调,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持松紧适度,不搞大水漫灌。

6、本周央行公开市场共有4100亿元人民币逆回购到期;分析师称央行或收短配合放长。

7、央行1月3日至4日召开2019年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加强市场预期引导,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化金融改革开放。

8、李克强上周五在银保监会座谈会上表示,要把握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平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9、上周五,证监会核发2家企业IPO批文,未披露融资金额。

10、证监会批准开展天然橡胶、棉花和玉米期权交易,本月28日正式挂牌。

11、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2、小米集团购入TCL集团约0.5%的股权,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意联合研发智能产品和电子设备。

13、上周五,美股强势上涨,三大股指涨幅均超3%;欧股强势收涨,德国股市大涨3.37%。


【产业情报】
恒顺醋业上调产品价格、调味品抗周期属性凸显

—————-
恒顺醋业(600305)最新公告,自1月1日起,对恒顺香醋、恒顺陈醋、恒顺料酒等五个品种的产品进行出厂价格调整,上调幅度为6.45%、10%、15.04%三档。其中去年销售额较大的四个系列产品(3716万至9685万元不等),调价幅度为10%或15.04%。
恒顺醋业此番调价,显示了调味品行业具有较强的抗周期属性。调味品占食品类支出比例小,购买频次低且单次购买量小,因而需求弹性弱,提价相对容易。另外,调味品行业寡头垄断格局已现雏形,采用价格领先制来定价。东北证券指出,中国调味品市场规模超3300亿元,但大部分子领域尚未实现全国化、品牌化,发展空间大,看好受益于区域扩张、管理改善的中炬高新(600872)、千禾味业(603027)等。

〇CES2019即将开展、智能汽车成为参展热门领域
—————-
全球最大的电子消费展会之一,美国国际消费类电子展(CES)即将于本月8日至11日在拉斯维加斯举行。随着互联网新科技与汽车的深度融合,车企正在成为CES上的常客。今年的展会上,本田将展示其自动作业车;
奥迪将展示全新的公路娱乐形式和特殊的电影体验,在汽车自行驾驶时为乘客提供娱乐机会;
宝马将展出带有自动驾驶功能的BMWR1200GS。
CES被视为全球电子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对今后的产业发展方向颇具预示作用。工信部不久前发布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新车驾驶辅助系统(L2)搭载率达到30%以上,联网车载信息服务终端的新车装配率达到60%以上,汽车产业智能化发展的趋势愈发明确。
德赛西威(002920)与英伟达合作,共同落地L3自动驾驶大脑;
拓普集团(601689)在国内率先研发了智能驾驶执行层的关键模块智能刹车系统。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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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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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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