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稳市场稳预期相关工作答记者问

中性
人气

一、今日金融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就用好用足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出安排,请问证监会对后续工作有何考虑?

答:2024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推出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两项新的货币政策工具。两年多来,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积极响应,两项工具运作良好。截至今年10月底,已开展了两批次互换便利操作,28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合计金额1050亿元。全市场已有902家上市公司披露1110单回购增持贷款公告,加上中国国新、中国诚通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申请的增持贷款,目前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已累计约4400亿元。两项货币政策工具的设立实施,为引入市场增量资金、盘活机构存量资产、促进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天人民银行宣布将开展第三批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由阶段性安排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再贷款利率降低至1%,我们将会同人民银行组织相关市场主体用好用足这两项工具,协同发挥好稳市支持作用。

一是扩大互换便利业务的参与机构范围和资金额度。经相关机构申请,证监会商人民银行已经同意31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第三批互换便利操作,申请额度超过1000亿元,近日就开始操作。证监会将继续督促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合规风控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投资能力,更好稳定资本市场。

二是提高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覆盖率。证监会将引导推出更多权重指数公司、龙头科技股等具有较强市场影响的标志性案例。同时,督促已披露回购增持贷款计划的上市公司加快实施进度,已经申请贷款的公司加大回购实施力度,延续当前贷款回购增持的良好势头,为资本市场稳定积极贡献力量。

二、在监管部门的号召和推动下,近年来不少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请问上市公司回购的整体实施情况如何?下一步在支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优化回购规则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开展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上市公司稳定自身股价、展现和传递发展前景及信心的重要途径。2023年12月,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提升了股份回购便利度,完善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常态化机制性安排,回购规模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2024年至2026年前10个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积极性稳步提升,沪深两市累计披露回购计划金额和实际实施金额均较前三年(2021年-2023年)增长50%。今年前10个月,沪深两市645家上市公司披露700单2377亿元股份回购计划,其中回购注销金额1150亿元,占比近50%,747家公司实际实施回购1345亿元,回购计划金额、实际回购金额、回购注销金额及占比均创历史新高。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的便利度,发挥市场内在稳市功能,经广泛深入调研,近期证监会拟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简称护盘式回购)作以下调整优化:一是新增股价“破发”作为可以开展护盘式回购的情形之一,规定护盘式回购不适用“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的限制,取消护盘式回购中开盘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的限制等。二是要求上市36个月内的上市公司当股价触及护盘式回购情形的,严格认真履行上市承诺中的稳定股价措施。三是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在触及护盘式回购时及时实施回购。四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现金分红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将一定比例的超募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并专项用于股份回购注销,要求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卖出护盘式回购股份的所得收益纳入回购专项基金。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抓紧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增强护盘式回购的约束力。规则正式修订前,证监会将加大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支持、鼓励和督促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特别是重要指数成份股公司、龙头科技股公司按照上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持续做好市值管理。

三、前期监管部门已宣布推出主动ETF,目前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在丰富市场投资工具等方面还有哪些工作考虑?

答:主动ETF是基金经理依托专业投研能力自主开展选股、择时与配置,不以跟踪特定指数为目标,同时可以进行场内实时交易、实物申赎的公募基金产品,兼具普通基金主动管理和ETF交易灵活、透明度高的特点,可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为市场持续引入增量资金。自今年6月份我会宣布推出主动ETF后,基金公司踊跃申报。首批18只主动ETF于10月19日注册,10月23日启动募集,整体募集态势良好。截至11月2日,合计募集资金超过350亿元,其中已有16只产品达到20亿元的单只募集规模上限并结束募集。

下一步,证监会将引导和鼓励已完成募集的18只主动ETF加快开展投资建仓。同时,持续加大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和创新力度,支持基金管理人逆周期布局。推出更多新指数股票ETF,丰富场内投资工具。研究推出股债恒定比例等多资产指数基金,丰富场外中低波动型产品,更好满足不同投资者投资需求。鼓励基金管理人发行更多浮动费率基金,进一步强化基金管理人与持有人利益相绑定。

四、在发挥好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功能作用方面,请问证监会近期有何考虑?

答:融资融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对平抑非理性波动,促进价格发现,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满足投资者融资需求具有积极作用。2026年1月,根据当时的市场形势,沪深北交易所将融资保证金比例由80%提高至100%,对减缓杠杆风险顺周期积累、促进理性交易和提前防控风险起到积极作用。近期,融资余额和交易活跃度明显下降,整体杠杆水平趋于稳健。为稳定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证监会将会同证券交易所指导证券公司对融资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维持担保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统筹研究,进一步优化,保持弹性。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的逆周期调节安排,适度释放融资空间,盘活存量资金,提升市场流动性。

投资者应当继续秉持理性投资理念,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运用融资工具。证监会将继续督促证券公司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标签: A股 科创50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牛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