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成长训练营》实战课早知道 (5/15周三)

武小松 来源:武小松 19-05-15 09:16

【早安各位】

昨日A股在外盘重挫的背景下,低位震荡,依然保持了一定的韧劲,虽然跌多涨少失守2900点,

但盘中并不见恐慌抛售,尤其在北上资金大幅流出100亿元以上的情况下,白马股较为坚挺。

今日在外盘反弹的格局下,指数有望继续对2900点进行测试,结构上B浪反弹目前走在初期,较为反复,

受外围消息影响较大,但当市场习惯于此之后,便会展现出自身特点,走出自己的走势。

热点依然不少,建议关注:军工5G以及与贸易相关的通胀板块。



【早间新闻精选】

1、今日上午,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将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开幕。

2、外交部发言人耿爽表示,希望美方能与中方相向而行,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诚信守诺的基础上,争取达成一个互利双赢的协议。

3、科创板发行审核快速推进,70余家申请企业回复首轮问询。

4、多地证监局相继启动辖区内私募基金风险防控及自查工作。

5、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标准。

6、特斯拉将Model 3所有车型价格提高400美元。

7、今天将公布4月工业、零售等经济数据。

8、腾讯手游《和平精英》上架5天收入达2000万美元。

9、周二,北向资金大幅净流出109亿元,为史上第二大单日净卖出。

10、比特币近日连续上涨,周二一度涨至8400美元/枚。

11、格力集团拟于5月22日召开格力电器股权转让意向投资者见面会。

12、亨通光电:拟以3亿元-6亿元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

13、欧美股市双双反弹,道指创近一个月最大单日涨幅,纳指收涨逾1%;金价小幅收跌,美、布两油全线收高。


【题材早知道】

1、5G临时牌照发放预期升温、相关公司受关注

湖北广电(000665)、天威视讯(002238)、大富科技(300134)

2、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市场快速上升、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数据港(603881)、$中际旭创(SZ300308)$ 

3、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文、推进农商互联工作

农产品(000061)、朗源股份(300175)

4、我国科研人员研发出新型催化剂、制氢成本降低80%

安泰科技(000969)、天科股份(600378)、科力远 (600478)

5、打造先进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一系列新技术将获应用

东方网力(300367)、佳都科技(600728)、运达科技(300440)

6、第七家国家超算中心获科技部批复、超算产业潜力大

中科曙光(603019)、浪潮信息(000977)

7、VE产能格局或面临重塑、行业龙头大幅提价

$浙江医药(SH600216)$ 、新和成(002001)

8、宜安科技(300328) +2.40%公司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在5G方面有自主的技术储备。目前公司已有相关5G基站产品(滤波器、散热壳体等)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公司是华为的二级供应商,5G时代是公司发展的良好契机,将有利于公司5G手机产品结构件(液态金属产品)及5G通讯基站产品业务的扩大。公司持续开拓液态金属产品市场,生产的液态金属Face ID支架已向小米、OPPO、华为等国内知名手机厂商批量供货。公司高管表示,液态金属力争今年实现扭亏为盈。公司非晶合金产品的订单量持续增长,实现了较大批量非晶合金产品稳定供货。

9、$新和成(SZ002001)$  +2.35%提高VE产品报价至60元/公斤,VE市场购销活跃,部分贸易商报价上调,部分停报。5月13日VE产品市场主流报价为43-46元/公斤。VE应用在饲料中的比重达70%,有消息称6月前国外工厂VE油产量明显下降,主要VE厂家提价意愿强烈。新和成是世界四大维生素生产企业之一,VE现有产能2万吨,正新建2万吨VE产能。全球产能约12万吨,帝斯曼、新和成、巴斯夫三家企业控制了近60%的市场,公司为行业第二。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