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代客理财,通俗地说,就是专业的理财机构或个人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并收取酬金。但在当前市场中,代客理财存在多种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情况,最典型的就是不具有代客理财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打着“代客理财”的旗号吸收资金,违规操作;
对于期货行业,监管也是严格要求期货从业人员不准“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以防违规代客理财的情况发生,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下面老赵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近几年期货从业人员因“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而受到的处罚案例。
一、处罚案例
(一)2017年某期货公司包头营业部在证监会检查中对检查组隐藏部分计算机,检查组通过调查对比公司固定资产编号,发现该公司隐藏的计算机为公司从业人员使用,并通过对比计算机IP/MAC发现隐藏的计算机存在期货交易记录,经核实该公司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该行为违反了期货业协会颁布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以下简称《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和证监会颁布的《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八款“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协会规定的其他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证监会对该期货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对从业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中国期货业协会对该从业人员 “撤销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的纪律惩戒。
(二)2017年12月某期货公司苏州营业部在中国证监会检查中发现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违规代客理财。该行为违反了《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八款的规定。证监会对该期货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对从业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中国期货业协会对该从业人员 “撤销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的纪律惩戒。
据不完全统计,就2017年证监会(各地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有6项关于从业人员违规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处罚情况。监管机构均对此类违规事项发生的机构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对从业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中国期货业协会对违规从业人员采取 “撤销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或“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二、监管警示
从业人员违规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不仅会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也会给所在机构带来相关的监管处罚措施,更有甚者会导致投资者权益遭受损失,引起法律纠纷。
综上,违规代客理财百害而无一利,切勿因小失大,因此防范违规代客理财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防范力度,维护客户与公司的合法利益:
从加强客户投资者教育的角度来说,可在营业场所内公示 “期货从业人员禁止行为”,提示客户不与从业人员个人签署违规理财协议,不委托从业人员为自身代理期货交易。让投资者了解期货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提高投资者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从公司管理角度来说,发生从业人员违规代客理财也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一定漏洞,期货公司应从日常工作中加强公司从业人员管理,明确从业人员执业准则,加强培训,定期开展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自查,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从期货从业人员的角度来说,应遵守职业规范,加强合规意识,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合规服务客户。
珍惜我们的职业生涯,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期货人要遵守监管规范、牢记自律规则,不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在利益面前要做到不忘初心,用专业的知识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才是我们从业人员应当坚守的执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