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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249家未披露年报企业已摘牌


按照计划,今年强制摘牌的新三板企业数达到了330家,在强化监管和投资者保护方面,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涉嫌“坐等强摘”且重大违法违规的企业,全国股转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移送违规线索。

对于可能产生的投资者纠纷,全国股转公司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引导投资者通过专业机构解决纠纷。新闻发言人透露,未来还将引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更多专业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已对249家做出摘牌决定

目前,330家未披露年报挂牌公司强制摘牌工作平稳推进。截至2019年7月19日,全国股转公司已对249家公司做出摘牌决定,剩余81家公司将在遗留事项处理完毕后,分批次实施强制摘牌。

新闻发言人指出,披露定期报告是挂牌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对不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司实施强制摘牌,是全国股转公司践行规则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对这些“问题”公司进行出清,有利于净化市场运行环境,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为下一步深化新三板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和监管等各方面的改革筑牢基础。

在此次强制摘牌工作中,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强化事前风险提示、加大事中处罚力度、完善事后保护机制,多措并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充分揭示风险。在年报披露截止日前,全国股转公司多次组织主办券商对尚未披露年报的公司开展排查,全力推进挂牌公司年报编制、审计等工作,对确实存在无法披露风险的,要求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及时进行风险揭示。

二是强化监管威慑。对于未在4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及其董事长采取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和监管威慑。

三是积极处置违法违规情形。对于未能在6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在实施强制摘牌前,对挂牌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到有错必纠、有过必罚。

四是妥善应对股东诉求。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披露有效联系方式,妥善应对股东诉求,充分尊重股东知情权、投票权等法定权利,并积极引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第三方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专业调解服务。

被强制摘牌企业六成以上亏损

被强制摘牌的330家公司,整体质地堪忧。

从经营情况来看,六成以上公司为亏损状态,且四成以上的公司亏损逐年加剧;其中有95家公司2017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从市场认可度来看,近四成的公司在二级市场未发生过交易或成交额很低,五成以上公司自挂牌以来没有进行过发行融资。从违规情况来看,被强制摘牌的公司,公司内部控制失效、治理严重失序情况普遍;这些公司合计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处罚584次。从行业分布来看,八成以上被强制摘牌的公司属于落后产业,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特点,存在产能过剩、市场淘汰的趋势。

新闻发言人指出,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通过加强制度约束、强化事前监管并加强监管协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新三板市场投资者保护。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全国股转公司已于2016年10月就《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市场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全国股转公司已结合终止挂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细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重点强化了投资者保护机制,引入“强制摘牌整理期”、超200人公司主动摘牌股东大会双三分之二表决机制和网络投票机制、公司章程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等相关规定。此外,全国股转公司正在制定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将进一步强化对挂牌公司的规范要求,有效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力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事前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对于4月30日、6月30日前未披露年报、半年报的挂牌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定期报告披露进展等相关事项进行刨根问底式公开问询,要求挂牌公司披露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具体原因;同时,将进一步压实主办券商责任,要求其立即启动现场检查,核查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是否存在尚未处理完毕的违规事项并持续督促挂牌公司及时披露。对于涉嫌“坐等强摘”且重大违法违规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移送违规线索。

三是加强监管协作,多渠道保护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已经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积极引导投资者通过上述专业机构解决纠纷。

2019-07-22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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