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FOF、智能投顾,看指数基金的用武之地越走越广

阿牛智投 来源:阿牛智投 19-11-27 17:56

一、FOF与指数基金

近些年随着各家基金公司在养老FOF领域“跑马圈地”,FOF开始风靡投资圈,这种新型投资方式也越来越多地为大众所知。

FOF的中文名字叫做基金中基金,也就是投资基金的基金。听起来有点绕?如果说股票型基金是一篮子股票,那么FOF就是一篮子基金。

FOF、智能投顾,看指数基金的用武之地越走越广

FOF的优势就在于,由专业的人帮你选基金,通过一只基金便可能实现各种目标的资产配置,免去了投资者选基金、做搭配的烦恼,而专业的资产配置和基金“打包”也能相应降低投资的风险,让大家投一只基金就能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

那么这和指数基金又有什么关系呢?

大家应该可以想到,既然要做资产配置,要投资不同的基金,那么,基金是收费的,每只基金都收取费率,那么FOF的投资成本就会变高,也就是出现双重收费的现象:FOF管理本身需要收费,而FOF所投资的基金也都要收费,这就成了FOF一个非常大的缺陷。要知道,费率上的微小差异,在长期投资中都会在复利作用下越滚越大,无形中损耗了本应获取的收益。而这个时候,指数基金低费率的优点就派上用场了。

不过指数基金的优势可不止这一点。在第一季中,我们就提到过,指数基金风格固定、选基容易,所以对于投资者而言,在构建组合上具有很大的便利性,这一点对于FOF基金经理也是一样的。

所以,在各基金公司积极布局FOF的大潮中,指数基金的发展也会迎来新的机遇和平台。

二、智能投顾与指数基金

不过目前国内的FOF,无论数量还是种类都不够丰富,费率上的优惠也不多,所以可能大多数投资者在现阶段,要么自己用真金白银在市场中摸爬滚打,要么借助投顾服务来做投资。

普通投资者在选基金、决定买卖时点这些重要投资决策上,单靠自己的力量,想要做到精准、正确,还是比较难的。就比如2015年,根据Wind统计,当年全市场99%的偏股混合型基金都是赚钱的,但是投资者却是大部分都亏钱。因为大部分投资者都是在牛市后半段才疯狂进场的。

FOF、智能投顾,看指数基金的用武之地越走越广

来源:Wind、好买基金研究中心;数据区间:2007.01.04-2019.11.26

这个时候,投顾业务应用而生。基金投顾就是基于基金产品,运用一系列组合策略,为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投资建议。

这里不得不提到市面流行的“智能投顾”。它又叫机器人理财,会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已经搭建起来的数据模型和后台算法,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

和指数基金一样,智能投顾也是发源于美国市场的。而美国的主流智能投顾公司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们向投资者推荐的组合都是以低成本、高流动性的指数ETF为主。

智能投顾在2015年进入中国市场,到目前,国内已经有超过30家比较知名的智能投顾平台,比如招商摩羯智投、平安一账通、蓝海智投、投米AR等。

国内的智能投顾中,有一些只提供分析和建议,但不直接进行组合和投资管理的,有一些是购买国内主动基金来配置的,还有一些则是提供全球资产的组合配置,掌上基金的全球赢+就是这样一款产品。

FOF、智能投顾,看指数基金的用武之地越走越广

FOF、智能投顾,看指数基金的用武之地越走越广

FOF、智能投顾,看指数基金的用武之地越走越广

当然中国的智能投顾还处于初级阶段,依然面临很多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说有一些智能投顾平台,实质上可能是一个多只产品捆绑销售的产物;再比如有许多投资者可能在选择智能投顾后,没有马上获得收益,甚至出现亏损,于是对智能投顾弃如敝履。而这些现象的出现,主要还是因为国内的金融市场还在发展成熟的过程之中。

不过,是挑战也是机遇,参照美国指数基金、FOF以及智能投顾的发展史,可以想见,随着中国市场不断成熟,理财需求的与日俱增,FOF的壮大、智能投顾的崛起,会给指数基金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而指数基金也会投桃报李,为FOF和智能投顾提供更好的配置选择。

来源:好买商学院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