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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乐陪你看盘(盘前稿)

利乐研究团队只作路况报导&不是操作建议

消息面偏空

——宏观新闻

1.欧洲股市涨跌互现,美股涨;

2.在岸人民币兑美元跌破6.7,创近6年新低;

3.黑色系暴跌,螺纹钢、热卷、铁矿石跌停;

4.国务院发布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开展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权试点;

5.央行共开展2270亿元MLF操作,目的在于注入流动性;

6.溢价43%拿下“手机心脏”,软银234亿英镑收购ARM;

7.土耳其军事政变未遂,在政府清洗行动中已有6000人被捕,超过2700名法官和检察官被解职;

8.德媒:男子持斧在德国火车施暴,逾20人受伤

9.韩联社19日援引韩军联合参谋本部的消息说,朝鲜当天早晨发射3枚弹道导弹;

——产业新闻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证监会负责加快落实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2.国土部:二季度对105个主要城市二季度地价监测显示,全国地价平均为3715元/平方米,其中住宅地价566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5.73%,环比增幅1.95%;

3.借壳概念:美国东部时间2016年7月15日,中国互联网公司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宣布私有化交易完成。有分析称,360退市估值为93亿美元,而一旦回归A股,市值可能会接近千亿元人民币;

目前市场上的主要360概念股:中信国安电广传媒爱尔眼科、中葡股份、波导股份、华微电子、同德化工

4.房地产:六月份房价涨势继续放缓。一线城市环比涨幅比上月略有扩大,二、三线城市环比涨幅持续收窄;

5.电力行业: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近日下发征求意见函,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6.智慧农业应用不断扩大 植保无人机成发展重点;

7.量子通信量子通信产业化提速 “沪杭干线”项目9月建成,比预期提前一个月;

8.农牧饲鱼:自6月底之后,长江中下游沿江地区及江淮、西南东部等地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给部分地区造成严重洪涝灾害,养殖行业元气大伤;

9.免疫医疗:GSK宫颈癌疫苗获准在华上市 国内尚处于研发阶段;

10.环保工程:工信部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大幅减少污染排放、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绿色制造+互联网等十大主要任务;

11.石油行业:深化企业改革是下半年改革重点,除国企改革外,相关重点行业改革将是重中之重。其中,以大力推进“油气干线管道独立”为组成部分的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将是行业改革“重头戏”之一。

技术面转弱

1.三K:阴包阳

2.均线:3、5、10、20日均线扣低加高向上运行

3.形态:底部箱体震荡区高点

4.成交量:缩量

5.MACD:线上缩头

今日观点等待

大盘连续三天缩量收十字星,多空双方处于胶着状态。从三K来看目前为阴包阳,MACD线上缩头,指数短期回调迹象明显。但均线皆处于上行通道,对股价有所支撑,投资者不必惊慌指数是否会大幅度下挫,目前须以静制动,持仓者以三K出局法设置出场点,空仓者空仓观望或小仓位介入。板块方面近期依旧轮动,这也是市场无增量资金的一大亮点,不过从中长期来看一些板块涨幅高于大盘,比如量子通信煤炭采选、国企改革、次新股燃料电池超导概念等,大家可以多加关注。

锂电池/特斯拉/充电桩

锂电池特斯拉充电桩在经历了前期的大幅增长之后近期上涨斜率趋缓,有一定止涨现象,不过目前以上三个板块10、20日均线皆上扬,指数依然处于上升的趋势之中。从三K来看近期K线实体逐渐收窄,量能逐渐趋平,多空力量胶着,不过该类板块处于生命周期的成长期,未来依然有较大空间,我们可以多加关注。不过近期不是市场热点,近期还是以市场热点操作为主,等待该类板块强势回归之后再进行介入。

进场出场原则&参考利乐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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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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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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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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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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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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