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一曲新词酒一杯 去年天气旧亭台

江勇 来源:江勇 16-07-27 16:00

一曲新词酒一杯  去年天气旧亭台

证监会日前称、将严审IPO,若信披出问题、将直接否决、以防止带病上会。而《21世纪经济报道》日前也称、银行理财监管新规箭在弦上,银监会已形成了新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具体包括:“非标”投资拟不得对接资管计划;拟对银行理财分综合类和基础类;拟禁止银行分级理财产品等规定。监管从严的信息加上A股主力佯攻骗线却无量跟进,终于在今天产生“质变”、并引发今日沪深股市的放量大暴跌!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6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5.1%,虽大大好于前值的3.7%,但01-06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仅6.2%,较前值6.4%则更为逊色。中国人民大学日前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2005年至2013年的工业部门僵尸企业比例大约为7.51%,较2005年之前的30%比例已经大举缓解;从行业看,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行业是:钢铁房地产、建筑装饰、商业贸易和综合类;比例最低的行业为:银行、传媒、非银金融、计算机和休闲服务。

国家商务部称、要坚决利用WTO规则维护中国企业正当权益;而中国大中型矿企联合申请对澳、巴铁矿石反倾销调查。高盛最新的投资报告、也调高了对铁矿石的价格预估。这对于今天内地商品的黑色系列产生积极的推动,螺纹钢及铁矿石涨势颇巨。不过,坊间仍有观点认为,在钢企几乎难以盈利的状态下、提高铁矿石的价格、对钢企而言无疑是“饮鸩止渴”。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兼并重组、创新合作、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途径,形成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则认为、下一阶段钢铁去产能各项任务仍十分艰巨,将力争今年11月上旬、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任务!上海国资日前也称、将加大“壳体企业”清理处置力度。当A股行情复归疲弱之后,国企重组题材或可能是未来“旧瓶装新酒”的长线关注、短线炒作的选项之一。

《21世纪经济报道》称、2016年上半年56家信托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降16.13%,净利断崖式下滑,证券收益拉动增长难以为继。著名评级机构穆迪日前也表示、中国影子银行系正统继续增长,且杠杆将进一步上升。这倒是给了中国金融业提出了一个不小的问题,如何能在规范中谋发展、在发展中达稳定?其中的辩证法还是比较容易“混搭”了。

据共同社的信息报道、日本首相安倍称、日本刺激计划规模将超过28万亿日元!另时事社也补充称,其中13万亿日元的资金将用于财政刺激;刺激措施将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支出和贷款项目。《华尔街日报》也援引消息人士称,日本政府考虑发行50年期债券,其是战后期限最长的债券。政府可能减少短期日本国债,而为50年期国债留出空间。日元的宽松计划使得昨日大幅反弹的日元汇率产生了技术性的回档,但在下半周的日央行议息会议设若没有继续加大负利率的力度、则日元的回档,或又将是低吸的良机。

今日A股的大跌,似乎已经大声宣告了“吃饭行情”的终结,接下来除了某些板块乃至个股会有“结构性”的机会之外,大部分行业则将进入为“飨宴”买单的时间了,许多执着的投资者、其实只是喝了几碗“玉米糊”,却要在今天及以后、付出“黄金餐”的低价,是否值得呢?好在今日尾盘银保二胖的奋力护盘、才没有使主板跌的更惨,并且在技术上凸显了上证指数在34天、144天均线的支撑作用的“强劲”,而创业板成指也在2150点前期箱顶附近暂时企稳。不过鉴于主板屡屡上攻无量、但今天下跌却放到了8000亿元的近期巨量、创业板也同样放量暴跌的过程,是否会让仓重者大有“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悲怆呢?既然“吃饭”的美梦已碎,接下来在急挫后的技术性反抽中、如何利用“后滚翻”来降低“买单”的额度,以及把现在的获利部分“颗粒归仓”,这才是当务之急。估计明天(周四)午盘到周五尾盘之间、将有超跌后的技术性反弹产生,这或许正是又一次“撤退”的良机。至于仓轻者,既然已经持币甚久并不为所动、参不参与这些“洒洒水”的反弹,似乎也是无所谓的啦!

夕阳西下几时回?小园苦径独徘徊!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