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速看---震荡行情下的机会在哪里?

余兆荣 来源:余兆荣 20-02-10 18:56

一,近期指数六连阳完全走出了避空的走势,三大指数中深成指继创业板指指数之后也回补了上周一的缺口,但是大家会发现上周五和本周一都是低开震荡再拉升,体现在盘面上就是这两天分化和切换太快,看上去依旧是涨停潮但是亏钱效应却越来越明显。

另一个重要的消息是港资今天再次净流出,数据在4亿左右,这是一个重要信号。

速看---震荡行情下的机会在哪里?

我们知道自节后开市,外资是大举买入的重要买家,但是自上周五开始,北上资金是连续流出,这是很明显的增量资金不足的情况。深究其原因,说明外资觉得大A股估值到位了。

另一方面今天大A股的成交量略有下降,明显是因为一小部分股民复工的原因。后面就是陆续复工了,流动性一旦降低,这几天被游资炒上去的股票肯定要糟。今天的跌幅榜上的医药板块个股就是明显的案例,比如海王生物巨单封死跌停。

二,亏钱效应却越来越明显,增量资金开始不足,震荡行情开启,是不是意味着市场没有机会了呢?笔者觉得并不是如此,目前的亏钱效应,主要是由于创业板短期涨速过快,形成的巨大获利盘,导致市场心态会趋向谨慎,板块个股分化引起,只要把握住具备中期有业绩和产业景气度支撑的板块个股,市场短期依旧有机会:比如笔者一直看好的云计算板块个股。

根据《中国云计算产业发展白皮书》,在2018年中国云计算产业规模达到962.8亿元,预计到2023年,中国云计算产业规模将超过3000亿元,数字经济将引领中国云计算高速发展。这将强化中国加速推动重点行业上云、用云,同时加强云计算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能力为主攻方向,推动中国云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IDC为例,供给端受疫情影响有限,需求端,短期来看远程办公需求有望带来视频会议相关公司服务器扩容,提升IDC公司上架率。

中长期来看,本次疫情有望加速B端客户线上化,IDC作为流量承载的主体,长期受益。

疫情导致线上办公成为刚需。消息称已经有超过两亿人采取线上办公的模式。

考虑上游零部件厂商数据显著高增长,服务器行业回暖幅度有望超预期,行业拐点+份额提升+规模效应三大趋势驱动公司保持高成长。

大量的线上办公增加了服务器的需求,对服务器行业的相关上市公司是极大的利好,具体个股有哪些?笔者这个举例:浪潮信息000977.

三,那浪潮信息公司机构的评价情况如何?估值如何?利润增长如何?是否是行业的龙头企业呢?我们用阿牛智投大数据来一起看看:

1. 公司主力控盘情况表:

 速看---震荡行情下的机会在哪里?

大数据点评:主力控盘极高,基金关注股,人均持股大幅下降,总体筹码高度在集中。

2. 公司利润表:

速看---震荡行情下的机会在哪里?

大数据点评:公司当下利润同行业排名第一,行业龙头明显,净利润率大幅上升39%,明显处于快速增长行列。

3. 公司估值

速看---震荡行情下的机会在哪里?

大数据点评:目前股价处于合理区,估值区间29.6--73.5元,估值空间环比上升。

总结:由于云计算板块是大主力机构近期介入比较明显的板块,类似于去年在12月份特斯拉板块和云游戏板块,当时也是明显有机构资金介入建仓,后期我们看到了类似像三七互娱完美世界这样的趋势大牛个股。因此,短期来看云计算板块个股股价的回落正好是再次低吸的机会,相信后期必有回报。

文章最后还是老规矩,动动手指头,就可以领取今天的隐藏福利,大家可以发送“258”去点掌财经微信公众号,免费领取!

喜欢文章的朋友,赶紧转发分享,让更多股友有一个学习的舞台。对于市场未来走势的问题,欢迎大家一起讨论,我会和大家一起交流。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仅供参考,只对您投资决策时起到辅助作用。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市场走势的一种描述,不是推荐。阿牛智投不对您投资获利或投资损失承担责任,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您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余兆荣 投顾资质:A046062001003,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