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月华如水笼香砌 金环碎撼门初闭

江勇 来源:江勇 16-08-26 19:32

月华如水笼香砌  金环碎撼门初闭

《经济参考报》日前称、多部门加速推进PPP顶层设计,税收优惠等一揽子政策正在酝酿中。业内预计,PPP将正式迈入鼓励与规范并存的阶段,迎来万亿规模爆发式增长机遇的同时也将面临挑战。该报的评论也认为、彻底解除地方债风险需进行根本性改革,因为,如果地方政府发生大面积债务违约,不仅会引发金融风险,还可能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严重的,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表示,进一步引导利率下行空间依然很大,在市场化原则下实行债转股有利于提升企业活力以及市场活力。但中金公司却认为预计、随着中国央行重启14天期逆回购,年内降息已无望。其认为,金融去杠杆需要审慎的流动性管理,进一步加码货币宽松可能也会令人民币承压。

《每日经济新闻》指出、在三四线城市销售不济之际,一二线城市成了房企避险最好的港湾;一线城市供求失衡,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选择在更有发展前景的城市拿地开发,很多时候会同一个城市扎堆拿地,促使“地王”迭现;二线城市期限错配,以合肥、南京、苏州等城市为代表的地方政府未能及时对土地供应进行调整,被市场认为是这次“地王潮”的另一只推手。

虽然对于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上海房贷收紧传闻、交行表示,房贷是优质资产,目前从商业银行角度,没有政策变化,额度也不会收紧。但是据外媒的信息显示,除上海之外 北京和天津也正在考虑出台新的举以措控制高企的房价。《第一财经》则援引中国社科院最新发布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5-2016)》核心观点称、今年下半年房价增幅或回落,十年内一二线城市(楼市)也有可能过剩。

澎湃日前报道称、银监会通报了同业票据业务存在五大问题:违规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分支机构违规对外签署合同、违规保管实物票据、违规开立同业账户、违规进行资金划付。著名评级机构惠誉日前则表示、更多的不良贷款将促进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在日前刊登公告称,决定接受中信建投证券2016年第一期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的创设登记。这是该产品在五年后的首度“复活”,坊间认为此证中国版的CDS的推出,显示了各大行面对可能爆发的债务风险之未雨绸缪、严加防范的决心!

沙特能源大臣日前表示、尚未就冻产和OPEC目前的产量进行进行具体和实质性的讨论;沙特目前的产油量和上月基本持平。其并称、不认为油市需要什么重大的干预。其认为、目前全球的石油需求正在增加,如果冻产的话,那将起到正面效果,但尚未在限产石油上做出任何决定。这一消息曾一度阻碍了隔夜原油的反弹进程,但伊朗官媒确认将参加下月OPEC的“冻产大会”的消息,也让能源市场的做多情绪少有提振。尽管油价在46--48美元/桶的年内次高位区间有所稳固,但美元汇率因今天杰克森-霍尔会议的因素所显现的不确定性,也将成为油价稳定的隐患。

A股部分高送转已被监管关注其中,信息保密性被重点突出,尤其是对股价提前异动明显的公司。而交银国际董事总经理洪灏则在日前表示、今年下半年流动性不会更加宽松,随着投资者对政府进一步推出货币刺激的乐观情绪降温,A股将出现盘整。然而,根据Bespoke Investment Group的数据显示,中国股市(含A股及港股)现在占全球市值的16%,而欧洲约则占15%。中国不仅在经济增长方面很早就已经超过欧洲,现在中国股市规模也对其进行了赶超。坊间则认为,A股市值份额的全球占比扩大,虽然为其走向世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监管及估值方面的缺憾,却正是未来当密切关注的方向。

此外,针对当前市场上有关“6000亿万能险将陆续撤出A股”的传言,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该传言不实。其还称,近日保监会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制度征求了部分保险公司意见,相关文件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希望社会公众以监管部门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坊间认为、万能险“新规”意在完善人身险产品监管。由于万能险仅属于保险公司保费来源中的一部分,且总体占比并不高,如果投资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所谓“资金乾坤大挪移”情形。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上述“万能险”的“传言”曾使得A股在本周四(08月25日)产生了放量回调,而迟到的“辟谣”又成了周末技术性反弹的理由。叵耐量能的不济以及主力资金的主动撤离,使得主板上证指数尚未打破自5178点下跌以来的魔咒:不能连续收出三支以上的周阳线!!!

展望下周(08月29日-09月02日)A股趋势,或呈:“一弹、二滞、三跌、四稳、五翘”的格局,周二(08月30日)早盘若上证对233天均线、创业板(成指)对34天均线的反攻占领失败,则短线滑板者应当获利了结,仓重者也宜继续轻装减磅。当然,设若行情在周末被再度回拉并稳固、还可以继续短线滑板,但介入量则当更加减少。

“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自天涯。”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