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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压实职责 券商违规被"点名"

新《证券法》落地以来,监管部门加强对券商违规行为的查处。日前,深圳证监局一天之内对多家券商下发罚单,对其存在的诸多违规行为予以监管。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已有12家券商及相关负责人收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出的罚单合计19张。

从处罚事项看,被罚券商主要存在内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违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下属子公司现场合规检查不足等问题,少数问题较严重券商被限制业务活动。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了证券业合规经营的制度基础。

同日开出多张罚单

日前,深圳证监局一日连开多张罚单,对多家券商营业部存在的多类违规行为敲响警钟。

具体来看,华泰证券深圳红荔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未审慎核查交易异常预警的关联客户等行为被出具警示函;财达证券深圳滨河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合规管理人员及信息技术人员名下挂有客户并开展客户维护工作等合规管理不到位情形被出具警示函;国泰君安深圳红荔西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副总经理实际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4个月未向深圳证监局报备的情形被出具警示函;西南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因存在投顾人员私下代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被责令改正。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明确,相关券商应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提升主动合规意识,完善内部控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稳健经营。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累计向券商及相关负责人开出19张罚单,涉及12家券商。从披露内容看,内部治理及合规问题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此外,券商中还存在如下问题:未对相关金融产品及交易对手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准入管理,信息披露不及时,违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下属子公司现场合规检查不足,对合规有效性评估中发现问题的规范力度不足等。

从处罚结果看,多数券商或相关负责人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整改、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少数问题较严重券商被限制业务活动。

1月10日,证监会官网披露公告,经查发现,华林证券存在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制度中均没有规定各内控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高管及下属各单位考核未由合规总监出具书面合规性专项考核意见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大量职位由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持续强化合规经营理念

早在2017年10月,证监会便通过颁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对券商合规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指导证券公司有效落实管理办法,提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3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证券法》也明确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如证券公司不得允许他人以其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明确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未履行职责时对受害投资者所应承担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提高证券服务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违法处罚幅度,由原来最高可处以业务收入五倍的罚款,提高到十倍,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

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证券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证券公司予以更换;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

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还于日前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

2020-03-20 来源: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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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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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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