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掌财经PC首页顶部banner
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易会满:坚定不移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5月15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二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统筹做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重点工作,坚定不移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易会满强调,证监会将始终践行监管的人民性,强化“大投保”的理念,把保护投资者权益贯穿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

  一是提升投资者活跃度。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立足于提升活跃度,优化交易监管,增强交易便利性,大幅提升交易监管透明度。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畅通各类资金尤其是中长期资金入市渠道。一是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去年以来,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准入制度改革,市场活力大幅增加。今年前4个月权益类公募基金募集金额430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8倍,对改善市场结构、稳定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证监会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继续推进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支持权益类基金产品创新,进一步拓展基金投资顾问服务,更好满足大众投资者理财需求。二是继续加大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力度,推动放宽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比例和范围,尽快推动实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落地。推动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权益投资活跃度。三是推进完善机构投资者税收、业绩评价、会计等配套政策安排,强化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

  二是推行注册制改革。注册制改革是这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总纲,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分步实施,尤其需要市场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证监会已经在科创板试点了增量的注册制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正在创业板试点存量市场的注册制改革,下一步还将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稳步在全市场分阶段实现注册制改革目标。

  三是关于再融资、减持、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再融资政策方面,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贯彻注册制理念,将再融资审核重点聚焦到关键发行条件上来,适时发布再融资审核指引,增强市场可预期性;推进再融资分类审核,对优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减持制度方面,市场各方高度关注、争论较多。规定过松,会对二级市场造成冲击,影响中小投资者信心;限制过紧,又会降低市场流动性,影响资金入市和资本形成。对此,证监会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分阶段改革方案,具体考虑是,分类施策,分步走、稳步调。一方面,继续从严规范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减持;另一方面,对于创投基金、民企纾困等适当开口子、给政策、再融资不适用减持规定的政策已经出台,优化创投基金反向挂钩、适度放宽协议转让等政策也已发布。“后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市场沟通,进一步评估完善相关规则,以取得各方面的相对平衡。”易会满说。

  退市制度方面,去年以来,证监会着力畅通强制退、重组退等多元化退出渠道,共18家公司实现平稳退出,创历史新高。一个良性循环的资本市场,需要有进有出、优胜劣汰。证监会将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多元退市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

  四是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和能力建设。易会满强调,资本市场是大家共同的市场,各类中介机构要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共同关心呵护这个市场,共同营造可持续的发展生态。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差异化发展思路,对好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做优做强做大;对问题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强化责任追究,健全黑名单制度,真正体现奖优罚劣。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证监会会同相关部委正在制定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在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更加突出事中事后监督,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继续推进建设“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健全声誉约束机制,打造良好行业生态。

  五是坚持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易会满指出,实施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资本要素在境内外市场和更高层次上优化配重,是资本市场坚定不移的发展方向。证监会将继续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努力实现由管道式、单点式开放向制度型、系统性开放转变,以开放倒逼改革,以开放促进发展。同时,进一步强化开放条件下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跨境风险防范和监管合作,切实做到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

  六是切实守住风险底线。稳定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在当前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必须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重点做好输入性、交叉性风险防范,完善各种场景下应对预案,努力实现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持续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对于股票质押风险,加强监管协同,推动场内场外信息互联、防控处置措施互商,力争整体效果有新的提升。对于债券违约风险,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机制,多措并举、平稳过渡。对于私募基金风险,加快推动构建部际联动、央地协作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办法,切实解决伪私募、类私募、乱私募等突出问题。

2020-0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