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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未来的市场会变得无限大

期权,未来的市场会变得无限大

——点掌投教专访期权专家余力

      在国外,期权是衍生品市场中重要的一环,也早已是个很成熟的市场了,从指数期权到个股期权,体量甚至已经超过的期货市场;而在我国,直到2015年50ETF期权的推出,才正式有了场内的期权市场,未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成熟,期权一定会成为一个非常重要也庞大的市场。

      点掌投教特邀嘉合基金衍生品投资部总监、投资经理——余力,一起来畅谈期权的点点滴滴。

 期权,未来的市场会变得无限大

      衍生品,具有着重要的价格定价功能

      在我国,大部分的投资者都是以投资股票为主,其实在国外的成熟市场,衍生品市场的体量要远远大于现货市场,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衍生品具有着重要的价格发现以及定价机制。

      余力在国外深造时,主攻的就是期权定价这个方向,回国后,他进入到了上交所的衍生品业务部负责股票期权做市商制度设计与管理,并参与期权多项交易制度设计。可以说,我国期权市场的建立,有余力的一份功劳。

      期权,相当于是一份保险

      对于股指期权来说,与股指期货最根本性的区别在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期权就相当于是一份保险,期权的买方拥有着权利,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则是没有权利,但有义务。

      打个比方,假设买了一份飞机延误的保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他们期待的就是飞机不要延误,在期权里换句话说就是:不要被行权。而期权的买方,在一开始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或者叫期权费,就获得了到期行权日行权或者不行权的权利。如此,期权的买方成本是固定的,如果买入一份看涨期权,股票涨了,期权就能盈利,而如果股票下跌,那么就损失一笔期权费。也就是说,期权买的亏损是有限的,盈利是可以无限。

      另外,期权与期货一样,也有套保功能,假设在股票市场买入股票,同时在期权市场买入看跌期权,这样股票价格即使下跌,有期权做保障,防止了股票市场的亏损;而股票上涨,那么只要股票的盈利覆盖买入看跌期权的期权费,那么同样也能盈利。

      在杠杆性方面,期权与期货还有融资融券都不同,期货和融资融券都面临着强行平仓的风险,即使看对方向,只要当中因价格波动被平仓了,那么后面的收益就与自己无关了。而期权则不同,期权的买方没有平仓风险,付了一个期权费之后,无论这段时间内股票价格如何波动,只要最后的价格方向判断对了,那就可以进行行权盈利。

      我国的期权市场前景广阔

      与国外的期权市场相比,我国的期权市场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期权的入门门槛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投资者缺乏专业的期权知识。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要开一个期权账户,不仅要有50万的资产,还需要进行考试,100分的总分要考到70分才能开出期权账户。

      国外的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占据了80%,剩下20%的个人投资者的专业性也是比较强的,很多机构都会运用到期权这个工具。我国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也会趋于机构化,那么期权市场在我国的前景一定会是非常广阔。期待我国的金融市场愈加成熟!

嘉宾介绍

余力   嘉合基金 衍生品投资部总监、投资经理

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大学(ETH Zurich)应用数学硕士,复旦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士。拥有5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2016年5月加入嘉合基金。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与衍生品部负责期权策略研究,参与国内第一只场内期权规则设计等工作。 余力,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大学应用数学全额奖学金硕士,跟随欧洲随机金融数学家Prof Martin.Schweizer主攻随机波动率下的期权定价方向,复旦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士;现任嘉合基金衍生品投资部投资总监,管理期权等主动管理型专户,从事股票期权、商品期权等衍生品策略的投资交易与策略研发工作。国内曾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衍生品业务部和上海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毕业后曾在Credit Suisse指数期权研究团队有过深造经验。 2013年8月起全程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50ETF期权产品上线筹备,负责股票期权做市商制度设计与管理、参与股票期权多项交易制度设计,牵头期权市场推广等投资者教育工作,获得中国期权市场诞生重要贡献证书,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多家交易所期权特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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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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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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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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