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干货分享,A股大变局下,如何让炒股变得简单?(值得收藏)

中性
余兆荣 来源:余兆荣 20-09-15 19:09

      又一只大牛股崩溃

      继上次酱油股海天味业大蹦大跌后,昨日大牛股长春高新突然放量跌停,总市值一天跌掉160亿。如此备受瞩目,自然引来各种猜测,传得比较广的原因:公司某高层人员无意透露了业绩不及预期的信息。对此,公司晚上在互动平台表示,从未发布过未来几年的业绩展望,目前未收到大股东减持的相关通知。

干货分享,A股大变局下,如何让炒股变得简单?(值得收藏)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从公司回应情况看,可能某段时间的业绩确实略微有点不亮眼,但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不过,从市场角度,一个以业绩好为卖点,并且连续涨太多的股票,根本不需要业绩出现大问题,只要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容易导致崩溃。

      大牛股崩溃原因

       前期大牛股海天味业,曾经两天跌了15%。而另个大牛股珀莱雅,最近没听说有什么大的利空,也遭遇连续重挫。所以,它们下跌的真正原因就是涨多了

干货分享,A股大变局下,如何让炒股变得简单?(值得收藏)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透过这些大牛股股价表现,笔者展开说两点判断:第一,高位白马股整体进入了高估值消化期;第二,由此导致的指数震荡应该也不会很快结束。

     炒股变得简单

      就长春高新等大牛股调整的事项,今天和大伙聊聊操作交易问题。作为老司机,笔者想问的第一步是,摸着红心,先问问自己的定位是什么?你是价值投资者,还是趋势交易者?定位清楚了那按照自己的定位来操作就可以。比如:

      第一种, 价值投资型,操作方式:相对合理的价格买入,相对高估区域卖出就可以。不过相对合理和相对高估明显是个主观判断的尺子。比较经典的是股神巴菲特,用合理的价格买入优秀的公司,跟随一起成长,做公司的股东,问题是股神只有一个。你是否有一把杖量尺子,度量公司的合理价值。

      如何提升判定的标准能力?笔者的建议是:按照好行业,好公司,好价格,三好原则去选择,把握自己熟悉的行业,做精细,提升自己的能力圈。

      第二种,趋势交易者,操作方式:追涨杀跌。把握高概率的时机下重注。这方面的代表就是金融大鳄索罗斯,当日在击溃英镑交易的名言:交易对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对的时候下了多大的注,错误的时候下了多小的注。总账合计,赚的就可以。所以,作为一个趋势交易者,你要做的是,趋势性行情来临必须下场有仓位,趋势性拐点出现必须离场出局。而在无方向性时候,耐心等待,等待趋势交易性机会来临。

      扪心自问,你自己是价值投资者还是趋势型投资者?如果是趋势型投资者,就当下的A股市场,弱势下行明显,你是否空仓,是否有在场外观望等待的耐心?

     PS: 阿牛智投余兆荣老师主讲的大游资操盘秘籍课程,公开发售中,欢迎大家加入,课程中将为大家答疑解惑. 登上牛市财富的快车!

     具体课程链接如下:https://njdx.aniu.tv/Ugclive/ugcpack/id/99046.shtml

     喜欢文章的朋友,赶紧转发分享,让更多股友有一个学习的舞台。对于市场未来走势的问题,欢迎大家一起讨论,我会和大家一起交流。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投资者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余兆荣 执业资质:A046062001003,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