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潘云鹤院士:AI创未来 我国当用好人工智能“头雁”效应

阿牛智投 来源:阿牛智投 20-10-23 13:06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杭州10月17日讯(记者杨秀峰) 10月16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院士在2020全球人工智能大会智能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考察金融领域的客户服务、风险控制、精准营销、资产管理、金融监管等主要方向后可以发现,人工智能2.0在上述各领域均有非常大的渗透性,其中大数据智能更是已应用于全领域。而这仅仅是开始。随着进一步深入的创新,AI的覆盖面将越来越大。我国需要抓住当前重要的时机,突破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用好人工智能的“头雁”效应。

潘云鹤院士:AI创未来 我国当用好人工智能“头雁”效应

中国工程院院士潘云鹤在2020全球人工智能大会智能金融高峰论坛上发言。

潘云鹤院士表示,当今世界正从原来的二元空间进入新的三元空间;空间变化带动信息流的新变化;新的信息流会生成认知的新变化,进而推动产业与社会的新变化。互联网的普及、传感器的泛在、大数据的涌现、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线社区的兴起,数据和知识在人类社会、物理空间和信息空间之间的交叉融合与相互作用,汇合而成了驱动人工智能走向2.0的强大的外在动力和应用需求。

在潘云鹤看来,这股浪潮席卷全球,也推动着金融行业发展到全新阶段。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成为继互联网技术之后变革金融行业的全新力量。智能金融强调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的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分布式技术和安全技术等关键软硬件已成为金融领域的新基础设施。

2017 年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不但提出了人工智能2.0 的关键理论、技术及应用场景,还明确提出要发展智能金融,建立金融大数据系统,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2019年8月,央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

时至今日,中国金融行业已从电子化、数字化跨越至智能化,形成了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的新业态,在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业中,技术创新正在催生智能投顾、智能风控、供应链金融、金融区块链、第三方支付、监管科技等一系列新兴领域。

潘云鹤院士:AI创未来 我国当用好人工智能“头雁”效应

图片来源:网络

潘云鹤院士指出,金融科技成为中国可能走向并跑和领跑世界的一个重要领域,值得在人工智能时代花大力气推进。人工智能从1.0走向2.0时代出现了新的发展动向与技术机遇。人工智能技术在大数据智能、群体智能、跨媒体智能、人机混合增强智能、自主智能系统五大方向上均有金融创新的机遇。考察金融领域的客户服务、风险控制、精准营销、资产管理、金融监管等主要方向后可以发现,人工智能2.0在上述各领域均有非常大的渗透性,其中大数据智能更是已应用于全领域。而这仅仅是开始。随着进一步深入的创新,AI的覆盖面将越来越大。

新冠疫情期间,“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加速推广,智能金融技术加速发展,应用加速落地。面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带来的剧烈变化,金融机构正在不断加速向技术驱动型机构转型,变革其组织、流程、运营、技术等业务,构建新形态,建立新体系。

“我认为未来十年将是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时期。它将催生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新区域,使生产生活走向智能,供需匹配趋于优化,专业分工更加精准,从而引发经济结构的重大变革。我国需要抓住当前重要的时机,突破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用好人工智能的“头雁”效应,勇闯'无人区',向更高的水平创新性地发展”,潘云鹤院士表示。

来源:中国经济网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