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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去年发出纪律处分书227份 信息披露违规占四成

  记者从深交所了解到,2020年,深交所共发出227份纪律处分决定书。纪律处分涉及的违规行为集中在信息披露违规、运作违规、证券交易违规三个方面,数量占比约为42%、37%、21%。 

  2020年,新证券法落地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对证券交易所强化一线监管、履行好自律监管职能提出更高要求。据悉,过去一年,深交所紧盯信息披露“蹭热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未履行业绩承诺等市场关注度高、发生频率高的典型违规案件,深入推进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 

  信息披露违规是监管“重拳出击”的主要方面。新冠疫情暴发后,部分上市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公告、投资者互动易等渠道炒作疫苗、口罩等热点概念,仅披露部分涉及热点题材的业务或合作,但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业务对业绩的影响,引发股价异常波动,给市场造成恶劣影响。深交所发挥一线监管灵活、高效的优势,对该类违规从快处理,及时发出问询函、关注函等提示市场风险,并对12单涉嫌“炒概念、蹭热点”的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予以纪律处分。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恶性违规历来是监管重点。深交所区分违规主体,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组织、策划违规行为的“关键少数”从严处分、精准监管,去年共计对32起资金占用、27起违规担保案件予以纪律处分。 

  重组业绩承诺未履行也是处分高发区。近年来,部分高估值、高商誉、高承诺重组的“后遗症”凸显,出现一批业绩承诺未履行案件。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并购重组持续监管,深交所去年对23起拒不履行业绩承诺案件予以纪律处分。 

  针对违规情节严重、市场影响恶劣的案件,深交所坚决落实“零容忍”要求,累计对213个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对11位违规情节极其严重的部分当事人实施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严厉纪律处分,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任职资格,强化监管威慑力。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纪律处分一直是证券交易所实施自律管理、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抓手。深交所表示,将继续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秉承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不断加大精准打击力度,持续提升一线监管质效,依法依规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2021-01-12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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