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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接力乡村振兴,证券行业贡献专业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证券行业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证监会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响应协会“一司一县”、“一县一企”帮扶倡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借助资本市场作用,创新帮扶形式,在金融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公益扶贫等领域探索出了具有证券特色的新时代扶贫工作,结对帮扶的307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证券行业凝聚合力,成为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战斗中的一支生力军。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0年协会积极组织行业开展扶贫“五个一”专项工作,在总结“一司一县”扶贫成果的基础上,动员行业组织研究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为帮扶贫困县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专业力量。证券公司结合“一司一县”帮扶工作,因地制宜深入开展调研,发挥投资银行专业优势,从贫困地区当地政策支持、资源禀赋、产业定位、困难挑战等角度,研究分析当地经济的发展难点、潜在机遇以及融资需求,形成了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为贫困县地方政府打造当地特色产业、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科学建议,贡献了一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智慧经。协会根据相关报告形成《证券公司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报告集》在协会**予以发布,并发送相关地方政府以供参考。

  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成绩鼓舞人心,使命催人奋进。今年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协会将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在证监会党委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凝聚证券行业合力,督促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引导证券行业发挥专业力量,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深化拓展消费帮扶,保持过渡期帮扶力度总体稳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贡献行业应有之力!

来源:证券业协会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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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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