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今日大“V”观点荟萃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1-03-26 17:33

今日大“V”观点:

       景昂:纺织服装缘何启动?揭秘4要素!两融3月就已进驻纺织服装板块,两融和北上均过前高,爆发是早晚的事情,事件只是发酵,筹码才是根本。能够影响A股流动性的只有4个因素:北上资金、公募基金发行量、融资融券、产业资本,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张心朔:科技股等待市场宠幸。对于整个市场而言,科技股就是等待被宠幸。现在市场如果谈估值,那茅台估值也不低,股价2000块下不来,盈利增速就没上去,就维持在50多倍的市盈率了。这个时候要拉升科技股就会是个很好的选择。就像海外市场是多个板块反复轮动,反复进行来回操做。但我们A股市场始终是茅台差、茅台好,所以我觉得需要破局的思路。

       千鹤:下一周的关注重点。下周我们还是看涨,而且我们希望下周周一和周二别涨太多,下半周再涨节奏控制会好一点。实际上下一周我们还是定义为反弹。反弹的级别大概是大于一分钟不到五分钟级别 ,反弹时间大概是一周时间。这里大家注意二周线可能会成为这一次反弹的压力。所以下一周的重点就是看指数在3478点附近反弹能否突破和站稳。如果下一周反弹站不上二周线,那么我个人的观点就是3288还会回来再破一次。但是不用担心,破了之后更大级别的反弹就会开始。

阿牛智投投顾观点:

       房光明:今天机构抱团股又回归了,当下位置没必要立即投票,需要时间观察。今日指数上涨是由于抱团股反弹,但反弹并不会一蹴而就。我不会因为短期波动而改变观点,我认为是区间的横向整理,一些板块个股和指数运行方向相反,所以大家可以把握机会。总体来看,市场维持低位格局,上周我的低位掘金策略的成效大家有目共睹。

       酿酒板块处于筑底阶段,有向上进攻的趋势,中长期来看头部公司仍是不错。五粮液为例,快速下跌后横向整理两三周之久,有止跌企稳的动作,有尝试上行的感觉。如果有中长期投资计划的朋友,对于酿酒板块可以适当配置仓位,头部公司业绩符合预期,我对酒类品种特别有感情。五粮液我从14年就开始跟踪,当时觉得100元就差不多了,没想到后面到了300元。对于白酒的情感使我对其投上支持一票。巨大市值的白酒板块无需过度担忧,大家应该有信心。

       季梦杰:固废处理需要叠加其他概念关注。一般做固废处理的就那么几家公司,而且利润可能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高。一定是面向全商业的市场,就是得是纯市场化的公司。如果是单纯只是一项,那这个市场是不会买这个账的。所以对于固废处理,虽然市场规模会有序增加,但看点并不太强,一定是叠加垃圾分类等概念进行推进才会有更好的机会。

       王进:我对市场没有那么悲观。当前市场的反弹动能是在慢慢积聚。这一波行情的主要触发因素就是抱团股的回落,所以我们在分析这次反弹的动能时可以结合创业板里面的前五十大权重股,因为这些基本上都是属于行业里面的细分龙头。在大盘不断地创新低的情况下这些品种前期低点没有破掉,而且部分板块已经是开始出现反弹现象了。 

       余兆荣:市场普遍认为指数会形成双底,右侧出来之后才能确认。但这个时候在右边没出现之前这个“双底”我个人感觉还是要打个问号,就是说现在稍微偏谨慎,一定要等到右侧走出来之后再考虑加码可能会比较好。就是如果你觉得双底,那么这个地方可以考虑试探性的做一点,然后等右边趋势出来之后再考虑加码。这种策略相对来说保守中还带有进攻吧,可能会比较好。所以当下所有的朋友心态还是在放宽一点,知足常乐,不需要太过于悲观,也不要太过于乐观。

       喜欢大“V”观点的朋友欢迎点赞评论转发,让更多股民有一个学习交流的舞台。您还想看到谁的观点呢?欢迎文末留言哦!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建议,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