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汽车板块能否王者归来?

韩式俊 来源:韩式俊 21-04-20 19:38

3 月沪深 300 下跌 5.4%,申万汽车指数下跌 5.9%,表现弱于大盘。3 月汽车 销* 252.6 万辆,同比增长 74.9%,环比增长 73.6%,总体销量与 2019 年 3 月持平,同比高增长主要是去年同期疫情基数较低所致。乘用车销量 187.4 万辆,同比增长 77.4%。经济复苏需求回暖,机构预计 2021 年乘用车销量有望 较快增长,但短期需关注芯片短缺等风险。商用车销量 65.1 万辆,同比增 长 68.1%,卡车、客车销量同比均大幅增长,预计上半年高景气度将会延 续。3 月新能源汽车销量 22.6 万辆,同比增长 238.9%,继续刷新当月产销 记录,预计全年销量将超过 200 万辆,新能源车的行情能否再次启动呢?我们先看一下该板块最近一段时期的表现,如图

汽车板块能否王者归来?

新能源汽车板块与点掌全指走势对比图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经过几个月的回调过后再次面临转势

通过上图我们看到最近几个月以来,新能源车板块的走势明显弱于大盘,但从上周五开始,汽车板块整体开始发力,走出了中期转势的结构。从规划情况看从2021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年化复合增长率将达到40%,目前正处于一个行业高速增长的启动初期。由于去年下半年,新能源车概念有过一波比较充分的拉升过程,所以,该板块从去年11月中旬展开了一轮非常充分的调整过程。但从长期趋势看,新能车板块正处于月线级别的上行通道中,最近4个月仅是在一个回踩整固的过程,进入4月份后已经再次走出了转势形态,所以说在这个大环境下我们可以开始考虑汽车行业的阶段性机会了。

通过基本面筛选优质标的

接下来笔者就在****、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等所有相关板块中,通过收入三年复合增长率、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机构研报预测人数等基本面和增强选时的多头、翻多信号来进行筛选,为大家选择了三家相关公司。

公司A

汽车板块能否王者归来?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片式压敏电阻生产商,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的信号处理领域和电源管理领域,市场空间巨大且持续成长。致力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精细陶瓷、5G通讯以及物联网先进制造领域的新高地。通过阿牛智投的数据可以看到该股股东人数不断降低,人均持股持续增加,筹码集中,潜力巨大。

公司B

汽车板块能否王者归来?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军用光电连接器制造企业,已与特斯拉开展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公司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全力保障防务领域配套交付任务,站稳国内5G通讯市场,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国际一流、国内主流”转型发展,全年完成多个重点车型项目定点;公司行业地位稳中有升,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通过阿牛智投数据我们会发现该股近期资金热度飙升,股价处于中期启动阶段,值得重点关注。

公司C

汽车板块能否王者归来?公司是动力正极材料行业技术先驱;公司离子电池材料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多元材料、钴酸正极材料以及多元前驱体等材料,多元材料产品以动力型NCM523材料为主,在NCM622、NCM811高镍多元材料方面有绝对优势,正在开展对固态电材料和富锰基正极材料等前瞻性技术的研发;18年电材料收入31.08亿元,营收占比94.73%。通过阿牛智投的数据来看,2020年净利润实现了扭亏,股价出现上升初期,值得重点关注。

以上三家公司不管从基本面还是技术层面择时来看都具备较大优势,欲获得相关标的,可在下方扫描**。

汽车板块能否王者归来?

点掌财经公众号回复“686”或按住识别二维码**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投资**:韩式俊,证书编号:A0460621010001】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