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今天开低走低收最低,昨天是夏天今天马上进入冬天。市场有什么问题吗?其实没有问题,昨天太火了,所以一下子主力赶紧先卖了再说。这样的年底落袋为安的机会不多。有个大题材先赚两个板赶紧走人。昨天一字板,很多人没买到,所以今天还不赶紧冲进去买个1-2手,正是因为这样,今天的成交量大,好卖,早上还有一个延续,下午能出的都出了。大盘今天收盘价格已经跌破昨天的低点。
上证指数日线图显示,重新回到正常的震荡轨道上来,昨天还在提示大家要住要降低仓位,因为预期不能打太高。从市场的博弈的角度来说,数字货币不是chao一两天的,都在地下布了好久的单子了,从我们周末的文章来看就非常清楚,后知后觉只能做浮游生物。
我们现在已经在开始思考下一波行情chao什么了?目前来看,猪肉的行情不容忽视。首先我们来看看,整个猪肉板块的资金流向:
周线图来看,洗盘结束之后重新推起来,进来的资金还不少。这一轮的周期可能超预期,接下来说一下4季度可以多看看,等拉回。
昨天说过别不怕死,最后都是接盘的时候了,去追干嘛?坚决不追高。
目前我们从猪的板块来看,有没有好的选择?
牧原是我们都知道的行业大佬,今天还有个200多亿市值的益生都板了,如果要找点小龙头,容易打板的,我来想想:
这个蹭热点可以认真看看,等缩量调整差不多的时候吧。
警示:文中如涉及个股仅作案例之用,不构成任何推荐!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今天的大盘走势让人觉得心情一下子从地狱到天堂,一开始开盘一路狂跌,然后突然画风一转,指数下探到前期低点2917附近神奇搬出现大反弹,一路反弹34点,尾盘收最高2955。今天的上涨从盘面来看,不是简单的触底反弹,而是有神秘力量在背后推动。3+1中全会快了,所以资金总是先知先觉。拉回就是买点,这句话不能忘记。
上证指数5分钟图显示,乾坤九法告诉我们,开平黑,量增,市场观察,主力悲观,放量砸盘,然后白天又重新抄底。洗盘意图明显,目前2910-2920支撑比较明确。
整体上,收敛三角形继续维持,这是我们判断的大方向。今天出了智能汽车相关的信息和中医药的信息,未来还有知识产权相关,各种都在密集制定,明年非常重要。因此,我们在年底前思考更多的是明年怎么提前准备埋伏,方向在哪里。
科技股软件方向:
最近这个我们一直坚持的观点,4季度是埋伏的季节,尤其科技方向。中软的65-70这区间挺诱人。明年的估值早就在半年板的时候就提前完成切换。因此接下来就是明年1季度的数据空窗期,因此,1季度科技股容易大涨。
另一个就是电子方向的观点也跟大家说一下:
很多机构短期四季度涨不动了,有的已经卖完,或者每个品种剩一点观察的状态,还拿着的也表示短期不会加仓,但仍继续看好明年的电子行情,关注明年的5g手机、手表、TWS耳机、ar/vr产业链上的相关标的。
今天特斯拉定价已经出来了:
整条产业链要么上游的天齐赣锋,要么零部件旭升三花。
另外,我们来看看市场最近的持仓集中度的趋势,就明白大家都年底的心态,尤其是公募基金有相对排名机制,能抱团坚决抱团,艾玛呀,抱的老紧了。说明A股好公司就那么点,选股还是很重要的。下周应该不会太差,大家周末愉快~
警示:文中如涉及个股仅作案例之用,不构成任何推荐!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我有个打板的课程在这里:
http://njdx.aniu.tv/live/details/id/76748.shtml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