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0点牛熊分界线 能否构筑重要底部?
指数目前已跌到年线附近,这个点位又具有重要意义,再次能否构筑反弹或者大底,和朋友们一起探讨一下,首先亮明观点:反弹是可以期待的,大底就不要过于期待。我们就以创业板指来重点说明,因为创业板指是其他指数一个先行指标。反弹理由,1,指数已跌到去年先半年大箱体下沿,前期密集成交区域会对股指形成支撑。2,造成股指大跌的前期创业板权重股。宁德时代,迈瑞医疗,爱尔眼科近期在悄然构筑一个圆弧底,之后会引发一小波反弹,但因这些创业群众目前估值依然在100倍附近,上升趋势这个百倍估值还会有上拉空间,下跌途中就太高了。因此反弹力度很小甚至是假诱多 3,是资本市场的反向思维,这几天大家对市场那个已经陷入悲观,这是市场反而会反弹折腾,让你看不清趋势晕头昏脑,这三点是反弹的逻辑,但空间很有限,创业板能到2700点就到极限了。
大盘大跌的真正逻辑,昨晚美国传出3万亿基建投资,但今天A股基建受益的钢铁和有色大跌是指数调整原因,内在的逻辑就是大国博弈,美国利用自己的金融霸权,肆意收割新兴国家,转嫁自己危机。而打破这种怪圈需要不按美国的套路走,2008年美国危机,中国**4万亿大基建,挽狂澜于即倒,事后那个国家感谢我们了。现在你美国急需刺激,我偏偏收缩基建。收紧**,全球的通胀就会起来,这时美联储只有收紧货币,那外围股市泡沫随机而破。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抢先把泡沫放下来,外围出现危机时,因我们市场在低位,反而会引来大量资金流入,这就是霸权的更迭。明白为什么节后坚决严查信贷,这就是抢先挤泡沫,高层预判外围泡沫要裂。因此,指数和蓝筹股的回调实属正常,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到碳中和为首的概念发酵。市场的投资风潮会大幅转向,由之前几年注重业绩转为概念于业绩并存。
今年行情会复制2017年,今年的时间节点和政策和2017年很相似,而且在市场刚开始下跌之时,17年是雄安新区,21年是碳中和,突发热点激发了游资炒作热情,但这种概念操作不会持续太久,大概半个月左右市场会结束反弹,继续下跌。2017年没跌多久,就开始筑底反弹,今年继续下跌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因为下半年有重要会议,但未来反弹的品种和2017年大相径庭,17年是格力,招行为主导的蓝筹股,今年将是小盘成长股。多复习2017年节奏,并认清未来炒作理念的变化,会让你在行情中游刃有余。
首先要清楚一点,今年行情不会走出牛市单边了,至多**2017年,目前基本面,政策面和2017年颇多相似之处,17年银行严查表外资产,造成股指形成下跌趋势,今年节后严查经营贷,造成蓝筹失血崩盘,。17年指数刚破位迎来雄安新区爆发,市场指数反弹,个股疯狂。平心而论,今年形势甚至还不如17年,因为爆炒抱团股已处于泡沫疯狂后的刺破,但目前迎来碳中和这个百万亿大热点,近期指数反弹力度不大,但个股精彩无比,在碳中和热点激发赚钱效应之下,场中各路资金会爆发一把,弱势的春季行情就是这样吧,指数弱反弹,个股主升浪,朋友把握住碳中和为首的个股攻势,切记不要对指数太高期盼,破位蓝筹一定回避,这种行情持续时间大概半个月,到时听号令及时撤*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