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将于5月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和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移动、国机集团、中国中车、中国交建负责人介绍中央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共建情况,并答问。“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于5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习总书记主席将出席论坛开幕式。
瑞信证券称重点关注:
1)海外业务占比较高、竞争力突出的海外工程承包及基建企业:中工国际(002051)、北方国际(000065)、中国交建(601800)、中国中铁(601390)、中国建筑(601668)、中国电建(601669);
2)周边国家基建及国内配套区域基建将拉动钢铁、有色、水泥等原材料需求:八一钢铁(600581)、天山股份(000877)、达刚路机(300103);3)中国与周边国家外贸增加,外运及集装箱需求提振:广州港(601228)、宁波港(601018)、连云港(601008)。
1)津膜科技股价近期涨幅较大,将于5月8日开市起停牌核查;
2)东方锆业决定于5月8日起上调部分产品价格;
3)上海凤凰获OFO运营方500万辆自行车订单;
4)开创国际再获石榴集团方面举牌;
5)方正证券:公司尚未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6)深圳证监局核准安信证券在雄安新区设立分公司;
7)**ST云网回复问询函:司法拍卖股权或致公司实控人变更;
8)西南证券:因大有能源定增案遭行政处罚罚没3000万元;
9)证监会处罚方正证券,罚款60万元,李友终身市场禁入。
10)新股申购:新天药业申购代码002873,发行价18.41元。
长川科技(300604):两机构席位买4087万
飞荣达(300602):东方桂林中山中路游资封板,一机构买1566万
横店东磁(002056):中信上海古北路及华泰青岛宁夏路游资封板,两机构卖2636万
大晟文化(600892):中投深圳深南大道及西藏东财上海东方路游资封板
陇神戎发(300534):中投宁波江东北路及国君深圳金华街游资封板
横河模具(300539):国君成都北一环路及华鑫深圳分公司游资封板
优博讯(300531):国信南昌八一大道及华泰上海妙镜路游资封板
柳钢股份(601003):华泰厦门厦禾路及中信杭州四季路游资封板
永和智控(002795):财通绍兴人民中路及温岭中华路游资封板
新易盛(300502):中投宁波江东北路及深圳深南大道游资封板
华斯股份(002494):中信上海古北路及浙商绍兴解放北路游资主买
一、板块类
【高送转】:
永和智控:10转10派5元,二连板。
横店东磁:高送转填权+董事长增持。
优博讯:拟每10股转增25股,13:10封板。
新易盛:拟每10股转增20股,13:38封板。
大晟文化:拟每10股转增30股,13:00封板。
陇神戎发:10送3股转22股派1.00元,9:31封板。
横河模具:10股转增12股,昨日发布权益分派公告。
热点分析:今年由于监管趋严等因素,高送转板块的炒作力度远不如往年,但随着板块整体的深入调整,以及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密集发布,抢权、填权炒作又开始活跃起来,可关注有过预案阶段有过炒作经历、股本较小、调整充分、且将要除权的个股。
二、其他类
柳钢股份(601003):钢铁板块,午后封板。
光正集团(002524):尾盘封板,疑似资金控盘。
飞荣达(300602):次新股,13:35封死涨停。
津膜科技(300334):收购金桥水科,雄安新区概念,一字板,五连板。
三、数据复盘
今日涨停家数29家(不包括ST股29家),跌停24家;
一字板15家;曾涨停个股14家,封板成功率:50.00%;
涨幅大于5%的个股:49家,跌幅大于5%的个股:138家。
1)东北证券:被责令暂停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6个月;
2)无锡银行称静态市盈率40.80倍与同行业相比偏高5日复牌;
3)1元股**ST海润:董事长夫妇拟不低于1亿元增持公司股票;
4)京汉股份:子公司在安新县设立了京汉置业安新分公司;
5)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行政处罚案一审宣判,证监会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6)中车集团将提出雄安新区轨交运输初步方案。
7)新股申购:秦安股份申购代码732758,发行价10.8元;海鸥股份申购代码732269,发行价8.76元;雷迪克申购代码300652,发行价15.88元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