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郑国荣

郑国荣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赞美率:96%
资深市场人士
简介:上海长江联合交易所首席分析师。1998年进入证券行业,拥有18年金融从业经验。通过实战,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交易系统,擅长各种技术分析和应用,并对技术指标有深度研究。先后在第一财经《解码财商》、《证券周刊》等栏目任特邀嘉宾。
简介 :上海长江联合交易所首席分析师。1998年进入证券行业,拥有18年金融从业经验。通过实战,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交易系统,擅长各种技术分析和应用,并对技术指标有深度研究。先后在第一财经《解码财商》、《证券周刊》等栏目任特邀嘉宾。
人气 194万+
赏金 7684
粉丝数 2970
红包 凤尾草 赠送
鲜花 133****5022 赠送
鲜花 133****5022 赠送
收到的礼物(共17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预期今大盘收阳线

周四大盘半小时K线呈高开小阳线,盘中最高已达3272点,冲过“阻力”位置,半小成交近503亿。

三根10分钟K线是高开二阳夹一小阴。预期今大盘收阳线。

创业板在大盘上涨时翻绿,其性质果然是补涨,并和大盘形成“跷跷板”现象。

2016-12-01 10:03: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68人气

滨江集团三季度布局焦作万方

【滨江集团三季度布局焦作万方 持股4.94%已逼近举牌线】三季报显示,焦作万方三季度迎来滨江西部房地产(持股2.90%)、滨江集团(持股2.04%)进驻。二者分列第四和第六大股东。滨江西部房地产为滨江集团全资子公司。也就是说,滨江集团对焦作万方的持股比例已达4.94%,距离举牌线一步之遥。

2016-12-01 08:45: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76人气

二十四节气入选非遗名录 被称为中国第五大发明

 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1届常会11月30日通过审议,批准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认知一年中时令、气候等方面变化规律形成的知识体系和社会实践。中国古人将太阳周年运动轨迹划分24等份,每一等份为一个“节气”,统称“二十四节气”。

2016-12-01 07:33:1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98人气

2016物联网开发者大会吹响集结号

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联合主办的2016物联网开发者大会将于12月9日在北京举办。据悉,本次大会不仅吸引了微软、英特尔、IBM等国际巨头,也集结了不少物联网的前沿开发者。业界认为,物联网是下一个“工业革命”,它将改变人类的生活、工作、娱乐和旅行的方式。有机构预测,到2020年,将有340亿台设备接入互联网,其中物联网设备将占240亿台。未来5年,会有近6万亿美元资金投入到物联网解决方案的开发上。

2016-12-01 07:31: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47人气

美股周三涨跌不一

美股周三涨跌不一, 道指盘中再创历史新高后回落涨0.01%;标普指数跌0.27%;纳指跌1.05%。

素有“小非农”之称的美国ADP就业数据显示,美国11月ADP就业人数增长21.6万人,大幅高于预期的17万人;

周三备受瞩目的OPEC减产协议达成,国际油价受此提振盘中飙涨逾10%。

国际黄金期货因美元扩大涨幅而大幅下挫,金价跌势仍旧难止;

2016-12-01 07:24: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35人气

万邦达:控股股东再增持逾227万股

此公告解读为利好。公司控股股东王飘扬于2016年11月29日、30日,共增持公司股票2,277,222股,占总股本的0.2632%。王飘扬自发布增持计划以来,共增持公司股票29,185,370股,占总股本的3.37%,累计增持金额为50,232.23万元,已完成“总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积极完成增持计划,提升投资者信心,有利于公司股价表现。

2016-11-30 21:09: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56人气

硅宝科技,天龙集团股东减持

硅宝科技公告,公司董事长王跃林于11月23日、24日、30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13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

天龙集团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程宇11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

2016-11-30 19:20: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54人气

油气改革方案将于年底前出台

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调研员刘满平表示,在油气资源上游领域,油气改革可能会探索“三桶油”油服、设备公司的重组、拆分和所有制改革,成立专门的油气勘探开采投资基金。“但牌照不会增加很多,进入门槛仍比较高,”他说,“新电改的配套措施《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会为油气输配费用的成本界定起到示范作用。”

2016-11-30 19:18:1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23人气

格力电器:前海人寿11月17日至28日增持其股份至4.13%

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对11月28日收市后前20名股东情况核查,发现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11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大量购入公司股票,持股比例由2016年三季度末的0.99%上升至4.13%,持股排名由公司第六大股东上升至第三大股东,目前其尚未达到持股5%的披露标准,公司也尚未获悉其后续投资计划和投资目的。

2016-11-30 19:15: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31人气

港股恒指收涨0.23% 中国联通领涨蓝筹

恒指周三高开后窄幅震荡,涨幅有所收窄。截至收盘,恒生指数报22789.77点,上涨0.23%,个股方面,中国联通(00762.HK)涨7.41%,报9.42元,领涨蓝筹。

2016-11-30 19:13: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20人气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