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工信部部长苗圩在会上指出,应该从国家战略的高度,集中资源、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近日,工信部正在加紧研究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在制造强国领导小组下建立部际协调机制,下一步将重点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标准法规、突破关键技术、升级基础设施、加强国际交流、提升信息安全等几方面开展工作。在日前举行的CES Asia上,智能驾驶与车联网成为展会上的绝对主角。机构认为,随着自动驾驶、智能化、网联化进程日趋加快,带动各类汽车电子产品在新车型上应用越来越广泛,汽车电子占整车价值的比重不断提升。欧菲光(002456)基于在触控及光学摄像头的技术优势进入智能汽车业务,布局智能中控、ADAS及车身电子;万安科技(002590)年报中提出,在车联网、ADAS等汽车高新技术领域积极布局。
#生态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
A股向来以高换手和炒作题材立足,20年来可以说都是如此。2015年之后,经历大幅波动的股灾后,高层对于股市的论调开始多起来,从其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到A股本身的规范制定,一切论调都指向改变生态。但是生态的改变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是一个颠覆玩法的事,短期不大可能一蹴而就,但不可否认A股已经走在了这条路上。把换手率降下来,把题材炒作风降下来,让价值风成长风引导资金扎堆甚至抱团,上面都是认可的。
所以这个时间段,可能A股会走的比较“人格分裂”,有的时候题材股又疯狂一次,让你感觉似乎A股的老脾气不可能改,但又有的时候,看起来连续被资金忘记的价格股,大小蓝筹又会慢慢回暖,走出不符合所谓技术的走势来。这个阶段将维持这种分裂,直到某一天,散户离开的差不多了,机构化的市场也就形成了。我个人预计,这个阶段需要3年以上。但即使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其中发生的变化,却是大家必须重视的。
你必须有一部分仓位是靠近那种风格的,也要有一部分是符合老规矩的。
#聊聊欧菲光# 公司一定是好公司,目前的市值也完全没有反应公司目前的价值,公司2-3年内有望上千亿。目前的业务主要在触控屏、摄像头、汽车电子、智慧城市以及指纹识别等方向上,都是短期没有看到天花板的方向。摄像头业务是今年的亮点,几乎全部旗舰机或千元以上机器,都开始以双摄为标配。这个趋势刚刚开始,下半年预计会在大量国产机上看到。近期发布的锤子坚果PRO以及21日要发布的一加5,再加上前期的小米6,都是双摄,并且主打广告都以摄像头为亮点。汽车电子这块目前没有放量,但是2017年开始会有明显的业务进入。这块的估值还没有很好的体现。目前态势来看,该股新高是大概率,送股后价格下来了,新高也就21元附近,所以目前价格(16元附近)向上看20%+,是比较有性价比的。(个股分析 非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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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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