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 早盘建议
昨天市场继续下挫,除了上证在权重股的托护下跌幅不大,其他几个指数跌幅都较大,两市近100家跌停板。市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较充分的调整后,加上外围近几日也比较平稳的情况下,走的如此之差,真是伤透了所有投资者的心。我们之前认为这个位置会有一段时间的震荡走势,目前看震荡走势有向下跌的趋势发展,不过这个位置我们还是坚持认为:短期的下跌空间有限。但即使后面出现反弹,也是空方衰竭带来的反弹,并非多方进攻带来的行情,所以后面也没有必要激进。对于近期保险银行白酒的表现,我们认为是受监管不能离开市场的资金扎堆避险所致,也非主动性进攻,所以持续上涨的概率比较小,不过抗跌还是大家公认的。大趋势我们认为还是震荡向下,今年应该可以看到3000点下方的点位。策略上:短期等反弹在卖票,仓位维持在3成以内。
5月22日 早盘建议——市场的性质未变,还是存量博弈
上周市场先扬后抑,欧美市场波动也较大。值得关注的是:商品期货在经过几个月的调整后上扬明显。不过我们认为比A股市场涨跌更重要的是:市场的性质未变,还是存量博弈。这一点通过成交量可以看出,:成交量处于一个慢慢萎缩的过程,并不活跃。盘面上:上周雄安概念和医药概念表现比较稳定。我们认为短期市场虽然止跌,但是个股的机会整体不大,一是存量博弈下能够上涨的品种较少,二是即使上涨给我们的操作空间也不大。本周可以关注一下稀缺资源类品种能否受期货市场的带动而上涨。策略上:继续维持3成左右仓位,市场距离大举进攻的时间尚早!
5月19日 早盘建议
昨天指数虽然下跌,但是和外围的暴跌比,整体还是可控。可以看出目前A股在做自我的走势修复,受外围影响较小。主要原因前两天我们已经谈到:近期走势是空方衰竭带来的反弹,并不是多头主动进攻带来的反弹。所以外围情况虽然不利,但没有太多短线多头资金参与市场,所以卖盘很小,影响就自然小了。我们坚持认为:近期指数向上拓展空间有限,但也不会戛然而止继续下跌,这个位置维持一段时间震荡的概率比较大,而在这个过程中超跌个股或多或少都会有所反弹,但大多个股的反弹空间有限,所以操作难度还是非常大的。策略上:继续维持3成左右仓位,激进的投资者不超过5成仓。
5月17日 早盘建议
昨天市场涨势喜人,不过盘中却比较坎坷,先跌后慢慢拉起,成交量并没有明显放大,市场还是存量为主的行情,所以上涨也只能定义为:空方衰竭带来的多方暂时取胜。盘面上;中字头概念股表现较差,其他个股则是全面开花,不过花开的最艳的还是雄安概念股。在存量博弈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市场不可能持续全面开花,所以只能选择在少数几个主流概念中炒作,而这几个概念很有可能就是:雄安,网络安全,医药等。我们认为昨天的上涨,会对接下来几个交易日具有正向带动作用,不过市场存量博弈性质未变,所以这个位置向上的空间非常有限,大涨反而提前消耗了后面的空间。所以策略上:不宜过分加仓,仓位最多不超过5成,且需要快进快出。
5月16日 早盘建议:
昨天指数继续延续反弹,不过有两点不足:一是反弹的力度在减弱,二是反弹的量能明显萎缩。符合我们之前对这个位置的预期,这个位置关键是维持的时间可能会长一点,但是反弹的空间非常有限。盘面上:受网络病毒影响,网络安全概念多家涨停,我们认为这样的事件虽然是偶然性的,但应对政策会有一定的持续,另外在其他个股都不是非常明朗的情况下,这样的概念会有一定的延续性,值得短期关注博弈。大盘大的趋势继续维持震荡向下的判断不变,但短期下跌空间有限,主要以震荡为主。策略上:继续维持3成左右仓位,不要太冒进。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