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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早盘信息精选(附股)——有些行业有些个股

2016-11-23 08:42: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37人气

11月23日 早盘建议——“牛回头”战法还能用吗?

11月23日  早盘建议——“牛回头”战法还能用吗?

昨天指数在周期股和保险股的带动下再创新高,量能微微放大。值得关注的是:尾盘创业板开始异动。我们认为2638点以来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市场的大格局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一是存量博弈为主,增量进场有限;二是大强小弱,资金整体从小票流向大票。所以不要轻易下结论:小票起牛。我们认为小票还是短期的交易性机会,但也确实值得一搏。

盘面上:周期股受商品期货上涨的影响表现较好,但是攻击欲望不强。涨停板家数虽然有60家,但是跌停家数也有4家。而且板块轮动较快,指数虽涨,但赚钱难度非常大。综上我们认为:市场已经进入最后的补涨阶段。指数短期见顶还需要点时间,但部分个股已经到了短期顶部,市场风险与机会并存。

策略上:保持5成左右仓位,关注周期股中滞涨的钢铁和中小创短期的补涨机会。收益预期不要过高,操作周期也应该缩短。

另外我们知道很多投资者喜欢做:牛股缩量回调后买入,博反弹,即“牛回头”战法。我们认为在行情上涨初期使用这种方法成功率较高,但目前行情已经进入最后的补涨阶段,所以成功率就有待考证了!

2016-11-23 08:25: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00人气

创业板异动

2016-11-22 14:30: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33人气

11月22日 早盘信息精选(附股)——华鑫证券曲线上市受益股

2016-11-22 08:48: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90人气

11月22日 早盘建议——商品期货普涨,能否带动周期股,点燃市场?

2016-11-22 08:33: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04人气

可以看高,但不能追高

2016-11-21 15:49: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98人气

中国人寿涨停开板,电力板块再上

中国人寿涨停开板,电力板块再上

我们认为市场越是到关键时间点,炒作的逻辑越是“确定性”。

每波像样的行情,都少不了金融股的表现,所以他们今天的表现,也是“确定性”的体现!

从盘面看,金融板块今天的表现,不是攻击性行情,

因为中国人寿涨停板打开了,

不是中国人寿涨停后,其它保险股跟着涨停,

接替行情的是银行和电力,

所以这个位置就是在稳定指数,

赚钱效应和操作性不强,

切勿轻易动手!

有人问我,周期股(煤炭,有色,钢铁等)还可以买吗?

我认为,他们上涨的大逻辑是没有变的,后期还会涨!

但是短期指数到了这个位置,加之商品期货市场暴动的绑架,

所以短期周期类品种是需要回避的!因为有不确定因素!

 

我们可以看3400点,也可以看3600点,甚至可以看4000点,5000点,6000点;

但是记住: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不可能一跃而上的!

所以我们近期认为指数在3200点附近会有一次日线级别的调整!

调整后,其实更容易让资金形成合力!

2016-11-21 10:44: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56人气

保险银行都动了,需要思考一个问题!

2016-11-21 10:05: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61人气

11月21日 早盘信息精选(附股)

2016-11-21 08:53: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06人气

11月21日 早盘建议——指数又到了“不进则退”时间点

11月21日  早盘建议——指数又到了“不进则退”时间点

上周市场上涨受阻,全周震荡为主,部分主流概念个股上涨已经出现颓势。尤其是周期类品种,受商品期货市场的暴动绑架,所以像煤炭有色钢铁之类品种我们认为短期很难集体再出现趋势性的行情,但如果时间周期放长一点,我们认为周期类品种后期还是有机会的。当下市场呈现两种操作状态:一种是激进的,以高送转次新为主;另一个种是稳健型,做确定性较高概念,如供给侧改革,国资改革,基建,混改等。本周关注确定性较高的滞涨品种,如工程机械,银行,电力,两桶油等。另外受健康会议催化,本周可以关注医疗服务板块的表现。指数上:当下是可进也可退,进的话向上空间也比较有限,退的话可能会形成一波日线级别的调整,但是震荡的大格局不变,所以用5成仓位去平衡风险与收益比较合理。策略上:强势股是买强不买弱,确定性较高的品种是买低不买高。

2016-11-21 08:20: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95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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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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